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相關情況進行發布,修改後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將從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將修改的重點聚焦在了防盜窗的整治,明確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臨街建築物不得新安裝外挑式防盜窗(欄、籠),現有的外挑式防盜窗(欄、籠)應當逐步改造或者拆除。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的範圍,將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同時,《條例》規定,同一建築物上的防盜窗(欄、籠)樣式和色彩應當統一,並與原建築物相協調。
此外,為了加強影響城市容貌的設置、維護、清潔等工作的管理規範,《條例》還對屋頂太陽能的安裝和拆除進行了相關規定,要求建築物屋頂安裝的太陽能等設施設備應當規範設置,廢棄的太陽能等設施設備應當自行拆除,保持屋頂整潔、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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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春城晚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r2Lh7W4BMH2_cNUgFpP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