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聞廣播、福建省消委會
聯合發布
「三劍客2019年度消費類典型案例白皮書」
白皮書一共15個案例
均由2019年三劍客全年採訪案例中梳理
2019年1月,福建新聞廣播「新聞三劍客」報道了陳先生的購車遭遇。陳先生在廈門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按「以租代購」的方式分期付款買車,有一期3980元分期款逾期,結果車被偷偷開走扣留,還被要求得一次性支付近28000元才能提車。陳先生質疑,公司的高收費與合同約定不符,做法太霸道。
車友:提車費簡直「天價」
陳先生2017年11月份在廈門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通過「以租代購」的方式購買陸風X7轎車,按約定,分36期以「租金」的形式償還購車款,所有款項結清,公司再以1元的價格將車輛過戶給陳先生。
(陳先生「以租代購」買的陸風轎車)
陳先生說,分期款已經按月支付一年多,就2018年12月逾期一次,因資金緊張分期款沒能還上。期間,天下行租車公司打來催款電話說,近期得趕緊還,否則按合同執行。可是,後來並沒有完全按合同執行。2018年12月28號,陳先生髮現,自己停在小區內的陸風X7轎車找不到了,第二天得知,是公司派人用備用鑰匙開走的,公司客服還通知他,準備近28000元錢提車,否則,將把車收回。這近28000元中,8000元違約金,2000元拖車費,1000多元是工作人員差旅費,另外,除了補交12月的分期款外,還得一次預付3個月的分期款,並且,還要找人擔保。
(按合同,36期月付款結清,車輛過戶給陳先生)
按陳先生手頭的合同,未按時支付當月「租金」的,除了足額補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以應付款項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陳先生說,他2018年12月31號已經把分期款補繳,按合同,只需再付800元左右違約金。他之前去公司協商,工作人員當面也說,確實只需約800元違約金,但實際操作中,卻漫天要價,違約金按8000元計算,而且車輛明明是開走的,不存在拖車,卻無中生有多出2000元拖車費,此外,預付3個月分期款、找擔保人這些合同都沒約定。陳先生認為,公司提出近28000元提車費的做法既無理又霸道!
公司:可以不接受,走法律途徑解決
「三劍客」對接採訪,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客服人員默認了28000元提車費的方案。但對於這28000元具體怎麼界定的,是否公平、是否有相應法律依據,客服人員表示得負責收車的售後部門才能解答。
(陳先生前幾天到公司協商,但毫無進展)
2019年1月7號上午,天下行租車公司售後部門一位不願具名的工作人員回覆說,28000元提車費的做法只是給陳先生的一個解決方案,陳先生可以選擇不接受,那麼,公司將會起訴陳先生違約。至於28000元是按怎樣的法律依據算出來的,售後部門也表示無法解答,但會讓法務部門人員聯繫「三劍客」。
截至發稿時,對方並未作出答覆。
律師:違約金約定不準確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夏冬律師指出,按照現有法律標準,陳先生的違約金應按月計算,不是按天計算,而且,違約金不得超過應付款的2%,也就是說,陳先生當月違約金按3980元的2%計算,最高不到80元錢,根本不需要800元,更不可能要8000元。
(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準)
楊律師還指出,在合同期,車輛的實際使用權歸陳先生所有,既然違約,應該由法院依據合同來判決執行,決定車輛究竟該收回公司還是做其他處理。
(被公司開走的陸風轎車)
楊律師提醒,「以租代購」買車,雖然降低了購車門檻,但違約風險也大。首先,往往「以租代購」的購車款總額比市場價高,分期還款壓力也大,容易造成違約;其次,在付完最後一期分期款前,車輛所有權還是登記在公司名下,車鑰匙公司也有,一旦違約易被「拖車」,維權困難較大;再者,有的車輛還是被公司抵押在銀行的,萬一公司倒閉,先期支付了大量「租金」,車輛卻難以過戶到自己名下。所以,選擇這種方式買車一定要慎重,要看清楚合同細節後再決定。
「以租代購」買車案例入選
「三劍客2019年度消費類典型案例白皮書」
福建省消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謝青辰:
該公司並未提供其為「拖車」而產生有關費用的憑證,卻要求消費者為此支付價款,涉嫌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有權拒絕經營者此類強制交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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