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9時許,洮南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李伍等人涉惡犯罪一案。被告人李伍犯尋釁滋事罪、組織非法聚集罪、詐騙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其他七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經審理查明,2005年以來,被告人李伍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利用家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糾集劉亞芬、李春明、李春立等人在青松村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隨意毆打、辱罵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此時正逢抗擊疫情的非常時期,洮南法院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執法辦案,依法及時從嚴懲處涉惡犯罪,彰顯了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力度和決心,為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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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姜忠孝
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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