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陳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父親去世後,其名下的銀行卡內有6萬多元(含生前工資6700多元,喪葬費和撫恤金50000多元)卻沒辦法取出來,為了這事他們一家跑了好多地方,還是沒結果,這到底是為啥呢?
原來,老人去世後,卡里的錢就變成了遺產,合法繼承人必須證明自己的身份,才有權提取該項存款。通常的程序是,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然後再由儲蓄機構辦理過戶或者支付手續。
但陳先生的情況比較困難,他告訴記者說,因為辦理遺產證明書必須要證明他們兄妹五個人和老人之間的關係,可是他和大哥的戶口在結婚後已遷出,從父親原來的工作單位調取的家庭成員信息也只有三個子女,繼承人身份信息不全,公證處拒絕給他辦理。
「公證處給我們開的條件我們沒法辦,讓我們開具證明和我父親的關係證明,上派出所、上社區不給開這個證明,因為根據國務院2016年9月1號《關於改進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通知說,這些不用開證明了, 我們去郵政儲蓄銀行和公證處三四次, 現在就是辦不成」。陳先生無奈的說。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銀行是金融機構,性質特殊,再加上業務量比較大,不可能對取款人提供的各種證明文件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有可能出現冒領或者文件虛假情況。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銀行就要求取款人提供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等資料,作為銀行付款的依據,避免糾紛的發生。
一提起這個問題,肯定會有很多人罵銀行,罵銀行私吞儲戶財產,罵銀行不作為,罵銀行有意為繼承人人為設置取款障礙。
實際上這確實不關銀行什麼事兒,涉及錢的事情,從來都不是誰認為怎麼樣就能怎麼樣的,特別是把別人的錢變成自己的錢,哪怕是合法的遺產繼承。
存款人去世後,他在銀行的錢的處理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客戶沒有親人,或親人也不知道死者名下還有存款
這筆錢就會一直在客戶的帳戶上存在。銀行也不會私吞,但基本上可以說為銀行無償使用了。
事實上對於長期無人認領的存款,銀行一般會做以下處理:
1、如果存款設定自動轉存,銀行在存款到期之後就會自動辦理轉存手續,轉存之後照樣產生利息,直到有人來認領為止。
2、如果存款沒有設定自動轉存,那存款到期之後自動轉成活期,轉成活期之後,如果一直沒有人認領,那這個錢就會一直存在,直到有人來認領或銀行倒閉那天。
3、如果存款人的銀行卡是不是一類卡,而且存款餘額較少,那銀行會收小額帳戶管理費跟年費,簡訊費等等,直至扣完錢自動銷卡。
二、存款人遺留有銀行卡、存單、或者存摺等實體存款憑證,並且知道密碼
那麼親屬就可以拿著憑證到銀行網點進行查詢。
現在銀行和其他機構都貫徹落實實名制,如果不是客戶本人帶著有效身份證件,銀行一般是不會予以查詢他人帳戶信息的。
如果你知道密碼,那事情就少多了,你可以直接到自助存取款機查詢、取款,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
三、不知道存款人的帳戶密碼
沒有密碼就不能查詢,更不能取款。這時候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將戶口本、身份證等可以證明和存款人關係的證件帶著作為輔助證明材料提供給銀行,簡單查詢告知餘額即可,視帳戶內餘額多少再決定下一步措施。
如果銀行帳戶內金額較少,那就沒必要再去公證處做公證了,畢竟公證也要花幾百塊;
如果金額較多,則存款人的相關繼承人都需到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再授權某一個繼承人辦理餘下的相關業務。
四、如果不知道存款人在哪家銀行存款,但是又確定他是有存款的
今年剛剛出台了新政策,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文件(如居民戶口薄、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查詢範圍包括存款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產的餘額。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審查符合要求後,會書面告知申請人所查詢餘額。對代銷且無法確定金額的第三方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告知申請人到相關機構查詢。
客戶在拿到查詢結果後,可以視情況再做下一步打算。
總之,如果親人去世了,家屬想要知道死者有沒有存款,可以通過以上法律步驟一步步處理,不要怕麻煩。只要你想通過合法途徑拿這筆錢,銀行是不可能不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