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為什麼古人要稱新婚臥室為洞房?

2019-09-19     趣歷史網

「洞房」一詞最初的含義並不是指新婚夫婦的臥房。《楚辭.招魂》有句雲「姱容修態,洞房些」,意思是幽深的內室里,滿是面容姣好、儀態優雅的女子。這裡的洞房指的是幽深而又豪華的居室。

從幽深的居室到新婚的臥房,洞房的詞義轉變經歷了漫長的過程。

兩漢時期文學作品中的洞房,沿用的仍是《招魂》中的本義。司馬相如的《長門賦》據說是為失寵的陳皇后寫的。武帝答應她傍晚會來,可是天色已晚,卻仍不見蹤影。她只得「懸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於洞房」。此外,洞房還常常與高堂連用,如「高堂邃宇,廣廈洞房」(《鹽鐵論.取下》),「居則廣廈高堂,連闥洞房,下羅帷,來清風」(《新論》)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漢代的洞房僅限於在宮廷闈苑中使用,所指大都是王宮貴族們富貴奢華的居所。直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洞房仍舊高高在上,與普通人的婚姻無關。陸機《君子有所思行》中有「甲第崇高闥,洞房結阿閣」一句,仍然是極寫奢華的。北周時,庾信《三和詠舞詩》曰:「洞房花燭明,舞餘雙燕輕。」此處的洞房首次與花燭「攜手」,但卻不是描寫新婚之夜的。

從唐代開始,洞房頻頻被用來指代男女歡愛的處所,藉以描敘「閨情」。此時的洞房終於走出了宮廷貴族的高牆,進入平民百姓的生活了。「落葉流風向玉台,夜寒秋思洞房開」(沈佺期《古歌》),「蟋蟀鳴洞房,梧桐落金井。為君裁舞衣,天寒翦刀冷」(無名氏《牆頭花》),「莫吹羌笛驚鄰里,不用琵琶喧洞房」(喬知之《倡女行》)等,都是例證。但洞房還不是專門指新婚臥房的詞彙。盛唐時佛教流行,洞房還曾用來指僧人的山房,王維有「洞房隱深竹,清夜聞遙泉」(《投道一師蘭若宿》)的詩句。

從盛唐到中唐,洞房漸漸由它的本義生髮開來,引申為新婚臥房。比如「洞房有明燭,無乃酣且歌」(劉禹錫《苦雨行》),「新妍籠裙雲母光,朱弦綠水喧洞房」(顧況《宜城放琴客歌》),還有朱慶餘那膾炙人口的名句「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閨意》)。此後,洞房就慢慢變為新婚夫婦臥房的專稱了,「洞房花燭夜」也成為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了。

鬧洞房是傳統婚禮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可以算作是婚禮的高潮,各地皆有其鬧洞房的習俗.鬧洞房除逗樂之外,還有其他意義,據說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祟,鬧洞房能驅逐邪靈的陰氣,增強人的陽氣,因此有俗語:「人不鬧鬼鬧」。鬧洞房從積極的意義上說.能增添熱鬧氣氛,馭除冷清之感.因而有的地方又稱之為「暖房」。

舊時代男女結合多是經人介紹,相互之間比較陌生,鬧洞房能夠讓他們消除陌生感,為新婚生活開個好頭。此外,鬧洞房還能使親友彼此熟識.顯示家族的興旺發達,增進親友間的感情。鬧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會被他人甚至晚輩們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時不能生氣,以免破壞新婚的喜慶氣氛,當然點到為止而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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