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南早報的一則新聞,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新聞稱,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峰尾鎮海域,當地警方成功營救了一名女子和兩個孩子。
據了解,當天下午2點,有群眾舉報稱,一輛小轎車墜入海中。接到報警後,泉州海警局迅速趕到了事發現場,據目擊者稱,當時車輛已經大半入海。隨後,救援人員駕駛救生艇,來到涉事車輛跟前,並強行打開轎車的車門,救出車內的3個人。據了解,車內有1名成年女子,2名兒童,女子為兩個孩子的母親。據圍觀群眾說,3個人救出時,均處於昏迷狀態。後來經過搶救,那名母親和其中一個小女孩醒了,而另外一個年紀稍大點的小男孩,卻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醒來後,女子道出了實情。原來,這並不是一場意外事故,女子表示自己是想開車帶著兩個孩子,下海自殺。根據女子傷心的表情,眾人猜測,她應該是因為家庭糾紛,一時想不開,才會這樣的。女子的行為,差點導致自己的小兒子慘死。真不知道,面對兩個無辜的孩子,她怎能忍心做出這樣的事情。
這件事,不禁讓人們想起不久前,四川重慶的一名女子,帶著孩子,企圖跳橋自殺的事情。同樣是因為家庭糾紛,同樣是一個女人帶著年幼的孩子,兩件事如出一轍。不難發現,近年來,由於家庭糾紛引發的家庭悲劇,比比皆是。其實,這些事情有很多都可以避免,而如今這種現象越愈演愈烈,非常讓人痛心。
我們都知道,導致家庭矛盾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很多夫妻會因為日常生活習慣的不同,引發爭吵;也可能因為和家中老人的一些摩擦,發生矛盾。這些生活中的瑣碎事情,在現代家庭生活中都是比較常見的。
筆者認為,在發生家庭矛盾時,我們不應該將所有責任,都推向其中的一方。俗話說的好,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矛盾的產生,是雙方的共同責任。發生矛盾以後,我們需要做的是,理清根源,同心協力地去解決,而不應該像上文的女子一樣,用極端的方式去處理問題。
那麼,發生家庭矛盾時,要如何處理,才能夠讓雙方儘早放下芥蒂,解決衝突呢?在這裡,專家為大家提供了四個有效的方法:首先,在發生家庭矛盾的時候,不要僅僅口頭承認錯誤。很多時候,大家以為,只要肯承認錯誤,就可以當什麼都沒有發生,對方就可以原諒自己。殊不知,這很可能為下次矛盾的激化,埋下導火線。而真正的做法應該是,深刻認清錯誤的根源,真心實意地去了解對方的心情,並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其次,不要妄想用時間沖淡矛盾。當矛盾發生時,涉事雙方都不能選擇逃避,不要以為時間能夠沖淡一切。如果矛盾沒有及時解決,我們在家庭生活中,很可能會始終充斥著這樣的矛盾;再有,對待矛盾不要錙銖必較,應該理性地看待矛盾。每一個家庭都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和衝突,很多矛盾都是平常的小事,雙方不應該在一些小事上太過糾結;最後,非常重要的一點,必須要學會讚賞。可以說,每個人都喜歡被誇獎的感覺,這也適用於家庭生活。對於這點,夫妻之間一定不要吝嗇,平時多誇誇對方的優點,能對夫妻感情起到很積極的作用,也能及時地化解矛盾。
當然,不得不承認,有一部分人心理是比較脆弱的,經受不住太多的壓力。這個時候,心理的排解和疏導也是非常重要的。這個時候,可以向自己的親人、好友,適當宣洩一下自己的情緒。這樣才有助於壓力的排解,通過與他人的溝通,可以讓自己的內心回歸平靜,回歸理性。
綜上所述,家庭矛盾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解決,任由其滋生、發酵。所以說,每一個家庭的成員,都有責任在矛盾發生後,尋找自己的不足,從而用正確的方式改正錯誤。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家庭成員的相互包容和相互理解,才是家庭和諧的最大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