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53歲「航空迷」自製四旋翼飛行背包 子女也被帶上天

2019-11-16     十堰晚報

原標題:武漢「航空迷」自製飛行背包升空 律師:安全沒有保障 涉嫌違法 用親人當試飛員極不妥

11月14日中午,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光谷四路與竹林路交會處附近草坪上,武漢男子舒滿勝乘坐自己製造的四旋翼電動飛行背包,多次升入空中,並在空中做出了懸停、前飛、後飛與側飛等動作。

記者獲悉,53歲的舒滿勝,是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流芳街大舒村農民。他是一位航空迷,曾造出多架載人飛行器。這個四旋翼電動飛行背包是他的最新作品。

舒滿勝為什麼要製造這種飛行背包?這種飛行背包飛行時有安全保障嗎?舒滿勝拉親人試飛的行為,違法嗎?

電動飛行背包多次載人升空

11月14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試飛現場看到,該飛行背包上,設有一個外形簡陋的乘員座椅。

舒滿勝稱,該飛行背包空重約35公斤,高約1.1米,可載一位體重七八十公斤的成年人,在低於10米以下空中,以低於10公里的時速持續飛行3-5分鐘。飛行背包頂部的4個復合材料旋翼,均由電動機驅動。電動機所用電力,則由鋰電池提供。該飛行背包有3種飛行模式:一是由地面人員用遙控器操作飛行;二是按設定的程序飛行;三是由乘員本人手動操作飛行。

該飛行背包今年7月開始製作,10月完工。為製作這個背包,舒滿勝投入了1萬多元。

記者看到,當天中午11時30分到12時,舒滿勝親自操作飛行背包做了3次展示飛行。

第一次,在4個旋翼快速運轉產生的嗡嗡聲中,背包帶著舒滿勝拔地而起,並很快將他送上五六米的高空中。舒滿勝操縱背包在空中做出了原位懸停與旋轉動作後,又沿著一條斜線降落在十幾米外的草叢中。整個飛行過程持續了七八十秒。

第二次,在舒滿勝的控制下,背包進行了貼地飛行;第三次,背包帶著他在空中進行了前飛、側飛與後飛。

舒滿勝稱,這並不是該電動飛行背包第一次載人飛行。在這之前,他本人多次乘該飛行背包試飛。另外,他的子女也當過這個背包的試飛員——今年11月10日晚,他的女兒作為乘員,乘坐該背包飛到了四五米的高空中,持續飛行了幾分鐘;11月3日晚,他的兒子作為乘員,也被該背包帶到了空中。

為防止發生意外,子女在飛行時,都由舒滿勝在地面遙控操作。

製造者認為飛行背包很安全

該電動飛行背包的4個旋翼,分布在背包頂部的四角上。要是它們中一個或多個旋翼出現故障的話,正在空中飛行的背包,還能保持平衡嗎?乘員還能安全回到地面嗎?

對此,舒滿勝回答:當有一個旋翼出故障時,背包上的自動控制系統,會馬上讓處於故障旋翼對角線上的另一旋翼停止轉動。兩個仍在正常工作的旋翼,因處於對稱位置,仍可為背包提供一對平衡力。如此一來,背包不會傾覆,可以帶著人安全降落。

當相鄰的兩個旋翼都停擺時,背包確實會失去平衡,「但這個時候,我們也不用緊張,因為背包上的自動控制系統,會讓另外兩個旋翼的電機關掉,4個旋翼在受到氣流衝擊時會自旋起來,從而給背包提供一定升力。」「此時,背包飛行的高度只有幾米高,飛行速度比人步行還慢,所以人們仍可操作背包,藉助4個旋翼自旋時產生的升力,慢慢降到地面。」

舒滿勝還認為:3個與4個旋翼同時失效屬小機率事件,基本上不會發生。

花費百萬元自製20多架飛行器

舒滿勝說,小時候他就渴望成為飛行器設計師,也希望有朝一日能駕乘自己製作的飛行器飛上藍天。

舒滿勝今年53歲,初中沒上完就輟學了。年輕時,他在家務農,後來學會了電器維修手藝,開了一家維修店。之後,他還經營其他生意賺錢。

2006年,他對飛機製造技術產生了濃厚興趣,找來相關書籍苦學製作飛機的技能,還在自家房子裡建了一個飛行器製造作坊。

2010年,他制出第一架飛機,那是一架輕型固定翼飛機,「造價只有2000多元」。

後來,他又先後製作了20多架各類飛行器,包括固定翼飛機和飛碟狀飛行器。

他在試飛飛行器過程中,屢屢遇險。有一次,在試飛一架固定翼飛機時,他摔傷了小腿;還有一次,飛機升空後倒扣過來,將他困在機艙中。

他粗略統計,這麼多年來,花在製造飛行器上的錢已超過百萬元,但製造與試飛飛行器,給他帶來很大的樂趣。

舒滿勝承認,他從來沒有給自己製造的飛行器申請過試航證,他本人也沒有獲得飛行器駕駛證,不具備操作飛行器升空的資格。在對飛行器作試飛前,他也沒有向相關部門申報過。

【專家】

可能導致傷人傷物事件

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副教授黃東斌說,舒滿勝製作的這個四旋翼電動飛行背包,本質上是一架多旋翼飛行器,其技術含量並不高。它所用的電動機、電動旋翼、智能飛控系統,都屬於貨架產品,均可從網上購得。

黃東斌稱,這個背包就是三無產品,其飛行的安全性,並沒有舒滿勝說的那樣高,也沒有得到驗證。當它的一個或多個旋翼出故障時,背包的自動控制系統,很難讓背包快速恢復平衡。背包也會因此失控,並可能導致傷人傷物事件發生。

【律師】

擅自試飛自製飛行器涉嫌違法

武漢市江岸區政協委員、律師張國振說,從法律角度來看,舒滿勝製造的各類飛行器,只要離地升空了,就已涉嫌違法,民航部門可給予相應處罰。

舒滿勝在擅自試飛時,還將子女等親人拉來當試飛員的行為,極不妥當,「既有違倫理,也涉嫌違法。因為他這是在將子女置於危險境地中。」

張國振稱,相較於其他交通工具,個人製造的土飛機等飛行器升空後,會給公共安全帶來極大威脅。要是它在飛行過程中,不慎墜落到居民區或公共場所,「後果不堪設想」。

【連結】

什麼樣的試飛行為才合法

記者在向航空專家諮詢後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規定,在飛行器生產者、飛行器本身及試飛人員同時符合相關條件後,才能組織合法的試飛活動。

一、飛行器生產者須具有生產飛行器的資質,即向民航主管部門申請領取了產品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及維修許可證等證照;

二、飛行器生產出來後,要取得國籍登記證、適航證,才可以投入運營;

三、試飛人需具備相應資質,即擁有操作飛行器升空的資質;

四、試飛人需要向空中交通管制單位提出試飛方案、飛行計劃並獲得批准。(環球網、上游新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jLJDcm4BMH2_cNUgp63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