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這條簡訊,請務必重視!月底不辦完,罰款一萬!加收滯納金!

2020-06-19     貴州中廣財稅管家

原標題:收到這條簡訊,請務必重視!月底不辦完,罰款一萬!加收滯納金!

重要通知:6月即將結束,如果您收到了稅務局的這條簡訊,請務必高度重視!月底前不辦完,罰款一萬!加收滯納金!

這幾天有些朋友

收到了這樣一條簡訊

如果您收到了這條簡訊,請務必高度重視!這是稅務部門對還未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進行的提示提醒。

請您在6月30日前,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避免影響您的個人權益和信用

一、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彙算後果怎樣?

(一)如果您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果您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1.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

警報拉響:

(1)總以為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卻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醒醒了,抓緊申報!

(2)進入個稅APP,發現已有「預填數據」,自以為就不用申報了。其實,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並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最終自己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3)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補稅的情形: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彙算補稅不超過400元;而忽視了必須具備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4)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動作」。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查看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菜單,均可點開查看申報記錄詳情。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籤,說明您已完成申報;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紅色的「未完成」標籤,則說明您存在未申請退稅或未補稅的情形。在未完成狀態下,如您對已申報結果無疑問且存在退稅的,請點擊「申請退稅」,如您需要補稅,也請及時完成補稅,這樣才算100%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哦!

友情提醒:倘若您綁定的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要求,完成申報並申請退稅後又未及時關注退稅進度情況,會造成退稅不成功。這時,您需要更換銀行卡,重新申請退稅。

2.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報拉響:

(1)擅自刪除「預填報方式」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或進行虛假申訴,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2)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而擁有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

(3)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4)錯誤修改預填的「三險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編造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項目,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5)虛增已繳稅額、免稅收入,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二、如何辦理申報作廢、更正申報?

申報完成後,如果發現申報有誤,您可以通過個稅APP自行完成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

路徑:登陸個稅APP,點擊最下方【辦稅】-【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選擇已完成的申報記錄即可進行更正或作廢。

6月30日!6月30日!!——個稅年度彙算截止日期。接下來的畫風又將如何變化呢?「一條路,落葉無跡,走過你自己……」如果您未能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稅法賦予您的義務,您等來的只能是:「責令」「限期」「補稅」「滯納金」「罰款」以及不誠信的納稅記錄。

讓每一個申報數字都精準呈現責任的價值,是您正確的選擇。依法誠信納稅,將會在您的《納稅檔案》中留下「誠信納稅好公民」的記錄——無疑,這是屬於您的榮光、您的「無價財富」。

一圖看懂!

個稅年度彙算誠信報、輕鬆辦

01申報準備

02簡易申報

03標準申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jAGtynIBnkjnB-0zOIr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