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控疫情人人責無旁貸近日,廣西多地公安發布緊急通告
廣西多地公安發布緊急通告!這些行為一律拘留、處罰!
疫情當前,「不串門、不聚集、呆在家」
成為廣大市民的共識。
但仍有少數人置若罔聞,
無視「最嚴禁令」,
抱著僥倖心理「頂風作案」
1、疫情當前還聚眾打牌賭博!南寧警方:行政拘留+罰款2000元!
2月4日晚上,南寧市馬山縣公安局林圩派出所在轄區開展疫情防控巡邏檢查時,發現轄區一野外搭建的工棚里「人聲鼎沸」,民警靠近後發現竟然有十幾人聚眾打牌賭博。
民警立即將聚集人員驅散,並將包某等參與賭博的10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包某等十人張某等人如實供訴違法賭博的事實,因其明知疫情當前不能聚眾活動的情況下仍然聚集打牌賭博,增加了疫情蔓延擴散的風險,造成了惡劣影響。
林圩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包某等參與賭博的10名人員均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
2、博白旺茂一男子拒絕測量體溫被警方拘留!
根據博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的工作部署,2月4日上午,旺茂鎮玉李村委全體幹部在玉李村睡寶橋東岸處,設卡對進出該村的群眾進行體溫檢測。
當日15時30分許,村民覃某升在村外駕駛一輛小車回村路過卡口時,村幹部將其小車攔停下來,並告知其打開車窗接受體溫檢測。當覃某升打開車窗後,村幹部用紅外感應體溫檢測器對著覃某升的額頭測量體溫,覃某升就出手用力將村幹部手中的體溫檢測器拍打跌倒在地上,並粗言謾罵村幹部,隨後其沒有接受體溫檢測就駕車離開了現場。
博白縣公安局旺茂派出所民警接報後立即出警處置,全力維護防疫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過民警依法調查,2020年2月5日,覃某升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3、北海首例!一男子擾亂疫情防控工作被北海公安行政拘留
1月10日,鐵山港區營盤鎮彬畔村委村民鄭某平出差武漢,13日,離開武漢前往廣州,15日回村。1月26日武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該村委會工作人員進村逐門逐戶入戶走訪排查登記武漢返鄉人員相關情況,鄭某平未主動向當地村委報告其出差行程。村委工作人員側面了解其出差情況後,上門核查並告知其自行隔離。但鄭某平不以為然,不按要求居家隔離,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響。
2月1日,鄭某平的母親張某萍出現發熱症狀,經鐵山港區人民醫院檢查後確診為普通發燒,周圍村民誤認為鄭某平和張某萍感染新冠病毒。鄭某平的家屬認為是村委工作人員對鄭某平的防疫排查工作導致周邊村民對他們有看法。2月2日早上10時,鄭某平的家屬十餘人集體到營盤鎮彬畔村委會辦公樓責問工作人員,當中,這些人情緒激動,且不按要求在公共場合佩戴口罩,對彬畔村委會的正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妨礙,並引發大量村民圍觀,造成不良影響。
接報後,經營盤派出所民警的詳細調查取證,2月5日,主要鬧事者鄭某廷(鄭某平之叔)因構成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被鐵山港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現其他涉案人員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4、非常時期!賓陽仍有人聚眾打麻將,抓!!!
2020年2月1日21時30分許,賓陽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賓州鎮同仁街大同巷某民房內有9名群眾聚集在一起打麻將且不戴口罩,涉嫌賭博。民警現場嚴厲地批評了為賭博提供條件和涉嫌賭博的王某、游某等9人,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目前,涉嫌賭博的王某、游某等8人以及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屋主伍某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
5、不聽勸!陸川17名村民聚眾打牌娛樂,被警方依法查處!
陸川縣沙湖派出所於2月3日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轄區一居民點有群眾聚集,正進行棋牌娛樂活動。該所立即組織民警前往處置,現場對參與活動的多名群眾進行了教育、勸離。
2月4日,沙湖派出所再次接到群眾報警稱,此前聚眾的居民家中再次聚集了十幾名村民在進行打牌娛樂,且參與者多為前期外地返鄉人員。沙湖鎮派出所立即將此情況上報至陸川縣公安局請求支援,並同時組織警力先期前往處置。
在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此居民點內共聚集了該村17名村民在打牌娛樂,並且全部都沒有戴口罩,存在傳播風險。民警立即依法將這群非法聚眾人員帶回派出所詢問,並為他們每人發放口罩防護,同時報請醫療部門派出醫護人員前來測量體溫。經沙湖鎮衛生院醫護人員對非法聚眾的17人進行體溫檢測,17人均體溫正常、尚無發現有發熱、發燒現象。
經調查,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在鎮政府和派出所先後告知其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組織公眾聚集性活動的情況下,不顧當前嚴峻的疫情形勢,仍拒不執行《陸川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令(第2號)》的命令和《陸川縣公安局緊急通告》,為楊某某、李某等16人提供場所打麻將、打撲克。楊某某等16人明知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從事聚眾性活動的情況下,仍然聚眾打麻將、打撲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陸川縣公安機關將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人李某某、楊某某等處以行政處罰。
6、右江:無視禁令,擅自開展餐飲經營,罰!
2月4日,右江公安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6間飲品店鋪和5間餐廳在防控疫情期間,無視禁令,擅自開展餐飲經營,招攬客人在店消費,存在聚集性用餐帶來的傳播風險。
民警立即對店內群眾進行勸離,並依法傳喚經營者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2月4日21時許,右江區城東路某大排檔,違反政府規定超時經營被處以警告並處罰200元。
23時許,右江區文明街某飲品店違反政府規定超時經營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0元。
23時許,右江區文明街某飲品店違反政府規定超時經營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0元。
7、女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行拘!
2020年2月4日,賓陽縣公安局王靈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王靈鎮老凌岸村張某梅從武漢回到本村,拒不配合核查,要求公安機關查處。
自1月24日以來,王靈派出所多次聯合鎮、村工作組到張某梅家中開展疫情防控宣傳工作,並核查登記2020年1月10日從湖北、尤其是從武漢回賓陽的人員信息情況。但張某梅及其家人不主動向鎮政府和公安機關報備登記張某梅於1月23日從湖北武漢回賓陽的情況。
疫情期間,張某梅及其家屬故意隱瞞其從武漢返回賓陽的信息,造成疫情隱患。經公安機關摸排核實掌握張某梅乘坐飛機返回南寧,其弟張某偉開車到南寧接張某梅回賓陽的信息後,張某梅及其家屬才承認張某梅於1月23日從武漢返回賓陽自行居家隔離的事實。
張某梅及其弟張某偉、母親藍某利違反了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公安依法行拘5日,因行為人張某梅及其弟張某偉、母親藍某利處於居家隔離觀察期,暫緩執行拘留。目前,相關部門已對該三人進行檢測,均無不適症狀,體溫正常。
8、男子沖卡拒不配合檢查,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2月4日11時許,覃某駕駛一輛轎車從泉南高速古辣出口駛出,防控卡點工作人員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工作人員欲對其進行體溫檢測時,其拒不服從工作人員檢測,並駕車離開現場躲避檢測,導致檢查點工作未能有序開展。公安機關立即根據車輛信息找到覃某,並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查,覃某並沒有不適症狀,體溫正常,並沒有去過武漢,也未與武漢人員密切接觸。覃某稱,當時由於趕時間,所以沒有配合工作人員檢測,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賓陽縣公安局依法對覃某作出行政處罰。
再次提醒——
疫情當前,請謹記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
請大家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主動配合各級防疫檢測工作人員
開展檢測工作
對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絕不姑息!
|來源:平安博白幸福家園、北公宣、賓陽縣公安局、北流公安、930老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