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價值線
作者:文刀
近日,與造船業緊密相關的蘇州久美玻璃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久美股份」)創業板上市申請獲得受理,但一個有趣的細節是,作為一家新三板摘牌企業,公司披露的招股書與此前在新三板掛牌時相比,出現了多項數據「打架」的情形,甚至「戰況」激烈——歸母凈利潤這樣的重要數據,竟然在兩年間累計相差1600多萬元。
而公司4年換了5個財務總監,這在擬IPO公司中著實少見。
不僅如此,圍繞久美股份,我們還能發現陳少忠的身影,後者是A股上市公司中南文化的創始人,而當前,中南文化已淪為*ST中南,且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更為有趣的是,在久美股份涉及的多起糾紛中,一份裁判文書還向投資者們展現了一家擬上市公司在其成長階段的一次「小恩怨」。
2015年5月19日,久美股份在股轉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股票代碼:832486),直到2019年8月9日,公司股票終止在股轉系統掛牌。
這也為市場留下了公司發展的清晰印記。在新三板掛牌期間,久美股份的年報顯示,2017年和2018年,公司的營業收入分別為9144.67萬元和1.31億元,歸屬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2892.94萬元和3617.97萬元。
(截圖自2018年年報摘要)
此次創業板的招股書則顯示,2017年至2019年,久美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557.82萬元、1.49億元、2.01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127.12萬元、4452.82萬元、5873.57萬元。
(截圖自招股說明書)
問題隨之而來,久美股份創業板招股書披露的2017年營收和歸母凈利潤,分別比新三板掛牌期間披露的數據少1586.85萬元和765.82萬元,2018年則分別多出0.18億元和2255.6萬元。這也意味著,兩年間,僅僅是公司的歸母凈利潤,就累計相差超過1600萬元,而對於這些數據上的巨大差距,久美股份並未在招股書中做更加詳細的解釋。
或許是一種巧合,自從掛牌新三板,久美股份的財務總監和董秘就更換頻繁,且向來習慣由一位負責人「一肩挑」。如此頻繁的更替,也為市場留下了數據「打架」的想像空間。
我們來看看這些年換了多少人:
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田自強擔任久美股份董秘、財務總監;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許海平擔任公司財務總監、董秘;
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蔣勇擔任公司董秘和財務總監;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和龍被指定代為行使董秘和財務總監職責;
2018年2月開始,葛煒靈被聘為董秘兼財務總監,當年年底其不再兼任董秘職務,張弛被聘為董秘。
也就是說,從2015年到2018年的四年中,公司財務總監換了5個人。
財務總監對於一家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擬上市公司,特別是在報告期內,公司財務總監仍出現了兩次更換,無疑會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天眼查顯示,久美股份涉及多起糾紛,其中一起糾紛,牽扯出A股市場都很知名的陳少忠。
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馬利民與久美股份有一起勞動報酬糾紛案。馬利民上訴稱:雙方勞動合同約定馬利民系久美股份副總經理,負責全面銷售工作,久美股份簽下的每個項目馬利民都直接參與全過程或參與部分過程。不過,在談到相應的報酬時,馬利民和久美股份展開了「口水戰」,雙方各執一詞並且最終對簿公堂。
比如,馬利民證明揚子江客戶從2011-2014年是由馬利民開發和維護的,5年中共有69條船項目訂單,但久美股份的業績表上卻只有6條船。
對此,久美股份認為:揚子江客戶是久美股份前二股東陳少忠以前的業務單位,這個業務是陳少忠介紹的,這個業務不屬於馬利民開發的。馬利民對這個事情也是很清楚,從未提出任何異議,到二審的時候才提出。
馬利民與久美股份的勞務糾紛不是深究的重點,倒是裁判文書中提及的久美股份原二股東陳少忠與其原業務單位,現任三股東「揚子江」客戶之間的關係值得一提。陳少忠是A股上市公司中南文化的創始人,而當前,中南文化已淪為*ST中南,且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根據公開資料,直到2018年6月,陳少忠還位列久美股份的前5大股東,不過,最近的信息顯示,其已經不在公司前十大股東中。2019年8月,陳少忠因違規減持久美股份遭到江蘇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江蘇證監局對陳少忠減持蘇州久美玻璃鋼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項進行核查。經查,發現陳少忠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5年7月23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取得公司股份11002500股,持股比例由0%增至24.45%,持股比例達到10%、15%、20%時未暫停股票交易。2017年9月14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200萬股,持股比例由21.71%減至17.45%,持股比例達到20%時未暫停股票交易。2018年6月19日,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500萬股,持股比例由17.42%減至6.78%,持股比例達到15%、10%時未暫停股票交易。2018年6月20日,繼續減持,持股比例由6.78%減至0.001%。
在招股說明書中,久美股份表示,「揚子江船業系客戶」包括揚子江船廠、新揚子造船、揚子鑫福等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下屬公司,最近3年,「揚子江船業系客戶」均位列公司前5大客戶之中。陳少忠違規拋售久美股份同時,其「前業務單位」新揚子造船卻增持久美股份,疑似為陳少忠接盤500萬股。
2018年6月18日,新揚子造船首次收購久美股份500萬股,出資6000萬元人民幣,持股比例為10.64%。成為公司第三大股東。其收購久美股份日期與陳少忠減持500萬股的時間驚人重合。
值得關注的是,久美股份與「揚子江船業系客戶」的交易,其毛利率均低於公司同期綜合毛利率水平。為何與股東的交易,賺的錢比其他客戶更少?對此,公司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獲取揚子江船業的合同,均需要參與揚子江船業的招投標。揚子江船業內部主要採用最低價中標方式確定供應商,如船東對最低價中標供應商有異議,在補齊差價的情況下,揚子江船業才會選擇非最低價的供應商。因此,公司與揚子江船業關聯交易的定價具有公允性。
(截圖自招股說明書)
但是最高年度毛利率相差8%以上的交易,依然會讓市場懷疑是否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
再將目光轉回公司主業,久美股份作為國內船用玻璃鋼管道生產的先行者,其在招股書中表示,憑藉優秀的產品品質、專業的技術和周到的服務,公司打破了國外品牌在船舶和海洋工程耐火玻璃鋼管道行業的壟斷局面,經過長期的創新發展,公司已經成為國內生產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領域玻璃鋼管道的龍頭企業。
實際上,久美股份近年來確實增長迅猛,2018年及2019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達到 96.49%和 35.05%,雖然有降幅,但增長是實實在在的。
尤其是公司的脫硫玻璃鋼管道業務,在2017年和2018年收入分別只有371.8萬元和198.48萬元的基礎上,於2019年迅速上漲至7399.44萬元,整體占比上升至36.91%。2020年一季度,占比更是反超傳統主營業務船用玻璃鋼管道及附件,達到65.25%。
該項業務的迅猛增長,實際上源於2020年國際海事組織「限硫令」的執行,船東需要通過使用低硫燃油、加裝脫硫塔或改用清潔燃料來滿足要求,船舶脫硫裝置改裝市場需求旺盛,極大帶動了脫硫管道市場的發展,因此公司船用脫硫玻璃鋼管道收入占比快速增長。
然而,公司也表示,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爆發,導致全球國際貿易的萎縮,油價大幅下跌,船東使用低硫燃油成本降低,船舶脫硫裝置改裝市場也受到了較大影響。如果船舶脫硫裝置改裝市場需求持續低迷,將對公司2020年的經營業績產生影響。
久美股份真的是一家「喜歡」和員工打官司的公司。
另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公司與員工、粘貼組組長張明尚打起了官司,而該起糾紛的起因,按照張明尚的說法,竟然是「其因工資問題與老闆娘發生爭吵,公司執意要開除被上訴人。因為其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同意寫檢討,公司就單方面口頭解除了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時由久美股份提供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一份文件則載明:「2015年10月10日,我司第二車間員工張明尚辱罵公司副總經理孫香頭後,總經理陳和龍念其為老員工,想給張明尚一個機會,給出兩種解決此件事件的方法:1、張明尚書寫檢討,並接受公司處罰,原有工作繼續;2、張明尚若拒不書寫檢討,則按公司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截止到2015年10月12日上午,張明尚本人未書寫檢討及承認錯誤。」其中,孫香頭正是公司的老闆娘,而這種創業階段的小插曲,或許正是中國民營企業「野蠻生長」的一次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