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以案釋法 構建良好營商環境

2020-04-23     每日甘肅網

省高院以案釋法 構建良好營商環境

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 蘇葉

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有效開展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吸引項目、資金、技術、人才等優質資源的重要依託,是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那麼,我省法院是如何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長唐慶華、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長劉建軍、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張瀟藝為我們以案釋法。

案例:周旭先後任甘肅中集華駿公司營銷部經理及公司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期間,華駿公司與周旭的妻子高迎迎發起設立的青海同海達公司簽訂了共計38份加工承攬合同,青海同海達公司拖欠貨款未按時支付。2011年9月,華駿公司與青海同海達公司就欠款達成協議,確定青海同海達公司應付欠款5967970元。因該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程序被終結。周旭任職期間,華駿公司與青海同海達公司的交易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華駿公司遂對周旭提起訴訟。

一審二審法院均判決,周旭賠償華駿公司經濟損失4229358.00元。

記者:該起案例涉及到關聯交易的問題,我國法律對於關聯交易有無明確的、禁止性的規定?

張瀟藝法官: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公司法》規定,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在本案中,周旭代表的華駿公司與其妻高迎迎設立的公司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因雙方當事人具有關聯關係而符合關聯交易的基本特徵。

《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公司法還通過對公司組織機構、章程、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職責的規定、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規定等相關規定防止股東濫用股東權利,間接限制不正當關聯交易的產生。在實踐中,加強對關聯方的信息披露,對關聯交易進行嚴格監管也是引導和監督關聯交易向良性發展的很好的處理方式。

省高院發布的7起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中,以郭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人數眾多,在平涼市內欺行霸市,對一定區域的客運線路形成非法控制、高利放貸、多次組織開設賭場,嚴重擾亂了當地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秩序,攫取的非法財產數額巨大,受害人數眾多,民憤極大。

白銀醫藥公司等單位、被告人范其坤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法院審理後認定白銀醫藥公司既沒有犯罪故意又沒有非法獲利的情況下,嚴格落實罪刑法定和疑罪從無原則,宣告白銀醫藥公司無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記者:我省法院如何發揮刑事審判職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

唐慶華法官:通過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懲欺行霸市、強攬工程、哄抬物價、強迫交易、「套路貸」等破壞公平競爭的涉黑涉惡犯罪,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營商主體公平經營保駕護航。如平涼郭文等35名被告人涉黑犯罪,法院對涉黑犯罪分子嚴懲重判,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提振了營商主體的信心,促進了當地營商環境的改善。

同時,嚴格區分刑事犯罪與經濟糾紛,嚴格區分合法財產與非法財產,切實保護合法財產、合法經營,確保營商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如對被告單位白銀醫藥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一案,法院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準確適用法律,認定白銀醫藥公司不構成單位犯罪,依法宣告白銀醫藥公司無罪,切實保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案例:金昌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南京康迪亞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和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企業借貸糾紛執行案。本案執行過程中考慮到了案件當事人的特殊困難,執行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就案件的執行進行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案件得以平穩執行,同時,還為雙方當事人今後的進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礎。

記者:審判實踐中法院是如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

劉建軍法官:上述案例均是全省各級法院平等保護各類營商主體的生動體現。我們將堅持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理念貫徹到日常審判工作中。

同時,在審理中我們還注重通過調判結合等方式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引導市場主體有效行使訴訟權利。案件審理中,在平等保障雙方訴訟權利、信息對稱的基礎上,依法行使釋明權,對訴訟當事人開展法律釋明及程序指引,引導其充分發表訴訟意見,作出正確決定,通過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引導市場秩序,打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並組織法官主動為企業送服務、解難題。我們通過開展走訪調研、召開座談會、風險提示、提供法律諮詢等活動為市場主體提供行為與規則指引,形成公平競爭的理念,從而促進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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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發布7起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每日甘肅網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蘇葉)4月22日,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7起我省各級法院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促進司法互動,積極營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圍。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定西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定西市公安局於2015年12月24日同日分別立案檢查、偵查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定西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該案調查後,認為涉嫌犯罪,並向定西市公安局進行了移送。在定西市公安局對該案刑事偵查階段,定西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隴西縣辰宏藥業有限公司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處以50萬元的罰款。隴西縣辰宏藥業有限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定西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隴西縣辰宏藥業有限公司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該決定違反法定程序,判決予以撤銷。宣判後定西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提出上訴。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通過履行正當的司法監督職責,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體現了行政審判為涉訴企業提供司法救濟,保護涉訴企業的合法權益的功能和價值。

其他6起案例是,被告人郭文等3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酒泉九眼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與酒泉市瀚森瑞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商業詆毀糾紛案;景泰縣水務局與甘肅江成水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甘肅中集華駿車輛有限公司與周旭、高迎迎、毛增光關聯交易損害賠償糾紛案;金昌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南京康迪亞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和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企業借貸糾紛執行案;被告白銀醫藥公司等單位、被告人范其坤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fKdCpnEBnkjnB-0zhKw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