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太原!好險!從天而降兩把刀 律師:高空拋物違法

2023-11-30     口袋山西

原標題:事發太原!好險!從天而降兩把刀 律師:高空拋物違法

「幸虧只差一步,不然就頭中『菜刀』了!」11月26日,南環社區突現「天降飛刀」驚險一幕,原來是一名高中生所為。拋刀者被帶回派出所,因其是未成年人,警方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和教育。

「鄰居們好,今天上午8點半,我出門買菜,突然兩把刀從天而降,刀落地的位置距離我僅差一步,太可怕了,大家千萬要注意安全。」11月26日上午,這條居民微信群里的信息,讓在家休息的網格員王嬪大吃一驚。她第一時間聯繫到發布此信息的居民。對方稱,兩把刀從天而降後,他立即拿出手機,拍下現場照片和視頻,並報警。很快,在物業人員的配合下,王嬪找到了高空拋物的住戶。該住戶系一名租戶,拋刀者是其兒子,是名在校高中生。王嬪立即與該住戶取得聯繫,明確告知:高空拋物會導致的危險後果和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並讓其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絕不能再出現此類事件。

為確保居民人身安全,王嬪與物業經理及房東進行溝通。房東表示,該租戶已違反租房合同,將立即與其解除合同。此時,聞訊趕到的民警,將拋刀者帶回派出所。因其是未成年人,警方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和教育。

社區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加大宣傳力度,結合《民法典》講解高空拋物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讓居民懂法守法。

律師說法

針對這一事件,北京京師(太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東旭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未成年人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其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高空拋物除民事責任外,還有可能構成高空拋物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刑事犯罪。記者 周利芳 通訊員 韓紹健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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