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縣賈光鄉發生了一起令人扼腕嘆息的交通事故。
一名11歲小男孩跟著父親以及自行車隊在雙向公路上騎行,結果在接近中線時不小心摔倒進入對面車道。小男孩被對面車道上正在行駛的一輛小汽車碾壓身亡。此前,涉事司機親屬曾透露稱,涉事司機已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引發公眾關注。
10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從「男孩騎行遭碾壓案」小車司機方家屬處獲悉,目前小車司機姜某亮已被取保,並取得男孩家屬方的諒解,簽訂了賠償協議,具體賠償金額不便透露。
10月11日晚,涉事司機姜永亮的辯護律師@周兆成律師發文表示,司機姜某亮在9月26日已經走出了容城縣看守所的大門,重獲自由。
10月12日上午,潮新聞記者也嘗試聯繫姜某亮妻子,但電話無法接通。
網傳視頻截圖
10月11日,此案辯護律師周兆成在微博發聲稱,當地司法機關充分聽取了辯護律師的意見,對姜某亮是否具有羈押必要性進行了全面而審慎的審查。最終,作出決定對姜某亮進行取保。不過截至發稿前,周兆成律師的相關微博已無法查看。
10月12日上午,潮新聞記者從周兆成處了解到,騎行案司機姜某亮已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在國慶節前(9月26日)就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姜某亮走出了看守所。他表示,姜某亮能被取保, 意味著檢方判定姜永亮社會危害性較低,罪行輕微,羈押必要性不強,「雖然刑事程序仍未終結,但對後續走向還是影響深遠。」
就該案後續走向,周兆成介紹稱,一種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訴,由法院來定罪量刑;另一種,則是檢方直接做出「不起訴決定」;還有一種是法定不起訴,即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訴法》第16條情形,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這種,屬於「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或是酌定不起訴,即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這種,屬於「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是檢方自由裁量的結論。
若最終仍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訴,周兆成表示自己作為司機的辯護律師,會一如既往接受委託時的目標,繼續做無罪辯護。
此前姜某亮的逮捕通知書 來源:受訪者
此前報道:
事發路段目前已禁止通行
記者了解到,事發路段的性質,是事件爭議的焦點之一。幾名村民、騎友向記者坦言,該道路的性質和用途讓人有些「費解」。
多位村民告訴記者,事發道路已竣工了一段時間,雖沒正式通車,但很好走。
9月20日,當地官方部門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發道路處於未交付狀態,具體竣工時間其暫不掌握。目前,這段路已禁止通行。
潮新聞記者 李沐子
部分內容自瀟湘晨報、紅星新聞、@周兆成律師
責任編輯:董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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