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識破評估貓膩 ,律師成功狙擊違法徵收

2023-08-31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火眼金睛識破評估貓膩 ,律師成功狙擊違法徵收

導讀:在征地拆遷中,被徵收人最關心的就是補償金額,而補償金額的關鍵就在評估環節,而評估環節是征補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環,而評估機構的選擇和評估報告,則是做出《徵收補償決定》的重要依據。

一旦評估環節出了問題,整個征拆工作都會被打亂。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下面一個成功的案例。

案情實情

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因要進行環城公路建設,將面臨土地徵用,太和區北部某機械公司的廠房也在拆遷範圍之內。

2022年3月11日,錦州市太和區政府做出了《徵收補償決定》,對北方某設備公司進行了補償,並貼出了該《決定》的公告,內容包括:對北方某裝備公司的房屋、停業損失、臨時安置、搬遷、附屬物的補償,共計360多萬元。

對於區政府的《決定》,北方某設備公司不服氣,委託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資深拆遷律師劉鑫,作為這起案件的代理律師,將區政府的《決定》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銷區政府的《決定》。

訴訟程序

北方某器材公司訴稱:一、區政府對該《決定》的下達不合法;第二,以《決定》為依據的評估結果不合法,具體表現為對評估機構的選擇和對評估人員的選擇都不合法。同時,評估報告也沒有送達到自己手中,也就失去了自己申請重新評估和專家組評審的合法權利。第三、政府作出《決定》的程序不合法,政府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議期限尚未屆滿的情況下作出《決定》;而這一《決定》,不允許他們在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之間做出選擇。

太和區政府辯稱:北方某設備公司的訴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通過合法程序選定評估機構,徵收補償程序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故其於2022年3月11日作出的《決定》是合法有效的。

訴訟結果

最終,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項之規定,判決「撤銷區政府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同時責令區政府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 判決書 / 裁定書 -

在明律師提示

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焦點在於區政府的《決定》是否具有合法性,應否予以撤銷。如何認定《決定》的合法性,應從補償標準、評估程序等方面進行判斷,本案主要是在補償標準、評估程序等方面存在問題。

一、關於賠償標準的幾個問題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日的市場價,對被徵收房屋的價值進行補償,也就是評估時間點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日,未在該時間點進行評估,就屬於違法行為。本案評估時點並非房屋徵收決定公告日期,該行為違法。

二、評估環節的問題

在選擇評估機構方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規定,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通過協商確定,協商失敗後,採用多數決定、隨機等多種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各省市制定。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徵收評估,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涉。

在評估過程中,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由評估機構指定"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和土地進行實地勘驗。

在本案中,政府並沒有提供任何關於其採用隨機方式選擇評估機構,以及其對評估現場的調查和公布初步評估結果的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作出征補決定是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的,有嚴格的程序要求,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在征拆過程中遇到了什麼問題,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針對個案給出專業的指導與分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f892a4bea7e8a2cd2abefaad3aac9a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