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00萬元!黃某、王某等人被抓

2024-10-20     環球網

本文轉自【江西公安】;

近年來

全省公安機關全力打擊

各類經濟犯罪活動

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

護航全市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就在近日

瑞金警方偵辦了一起涉嫌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案件

案件回顧

經查,自2022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黃某等5人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虛假過帳貨款、製作虛假購銷合同的方式,向開票方支付發票金額3%—5.5%的開票費用,虛開發票金額合計1200餘萬元,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等5人的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24年10月12日,經偵大隊規勸2名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王某、劉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審。

2024年10月14日,經偵大隊規勸1名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郭某被取保候審。

黃某、王某、劉某某、郭某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警方提醒

在明知雙方沒有

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

仍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論處

公安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

持續嚴厲打擊經濟領域犯罪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來源:贛州公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ea836aad7a28c979bf136092f5d74b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