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遺囑是個人生前確立的將個人財產在百年之後遺留給何人的意思表示。那麼,如果遺囑是受脅迫欺騙所立,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
網友諮詢:
被脅迫欺騙立下的遺囑效力如何
律師解答:
被脅迫訂立的遺囑是無效的。被繼承人可以撤銷或者重新訂立遺囑。遺囑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而且遺囑人立遺囑時應當是自由的、無外在干擾因素的、能夠完全反映自己的真實意願。因此,遺囑人被他人脅迫欺騙所訂立的遺囑必然不能真實地反映遺囑人的意願,不受法律保護。
律師補充:
遺囑的有效要件如下:
1、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4、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民事行為無效。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李天賜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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