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5000元,記12分,這種行為要不得!

2019-08-08     寶坻交警

車的牌照就像人的戶口一樣,都是唯一的,但是有些機動車駕駛人出於種種目的,卻在這上面動起了歪腦筋!

近日,公安寶坻分局交警七大隊民警在薊寶路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貨車在距離民警執勤點不遠處停了下來,貨車駕駛人還不時向民警執勤點張望,這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於是上前詢問駕駛人情況。

該車駕駛人面對民警詢問時,神色慌張,說話支支吾吾,特別是民警要求其出示車輛證件時,一直推脫,不肯出示,民警通過查詢,發現該車所懸掛號牌,與註冊的信息不符!

在事實面前,該駕駛人承認其駕駛的白色貨車是購買的一輛二手車,沒有上牌照,他將自己以前的一輛轎車的號牌安裝在了這輛貨車上,僥倖的認為這樣不會被交警發現,結果被執勤民警逮了個正著,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他這種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5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號)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使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使證的將受到一次記12分的處罰

寶坻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切勿私自變換車輛號牌,這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發現自己的車被套牌,一定要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來都來了,點個在看再走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d0uMcmwBvvf6VcSZWx0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