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3版)
作為最早進入航空復材零部件市場的民營企業之一,公司在2012年即展開軍品業務的前瞻性布局及預研。多年來,公司已承擔多種型號航空復材零部件的工藝設計和加工製造,產品廣泛應用於殲擊機、運輸機、教練機、無人機、飛彈等重點型號裝備。隨著我國飛機主機廠航空零部件配套的外部協作深化進程加速推動,航空零部件市場規模將逐漸擴大,公司的先發進入優勢將為未來發展奠定堅實的技術和市場基礎。
4)客戶粘性優勢
公司深耕航空復材零部件領域多年,與業內主要客戶建立了深入、穩定的合作關係。公司客戶覆蓋航空工業下屬多家飛機主機廠和科研院所、軍方科研生產單位以及國內其他知名航空復材零部件製造商,在該領域積累了豐富優質的客戶資源和良好的市場口碑。
經過大量的項目合作,公司憑藉先進的技術、優質的產品和高效的服務,不斷滿足客戶日益全面和深入的需求,積極獲取客戶的認可與信任,並持續擴大與客戶的業務規模和合作深度,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整體抗風險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5)成本控制優勢
得益於先進的技術和優秀的質量控制能力,公司已形成顯著的成本控制優勢。一方面,公司通過不斷改進產品工藝,有效提升了生產效率,縮短了生產時間,降低了單位製造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過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在提升產品良品率的同時降低了單位材料成本。未來,公司將持續精進生產工藝,繼續加強質量控制水平,穩步降低公司生產成本,增強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本次發行價格18.09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3年扣非前後孰低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攤薄後市盈率為19.15倍,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平均靜態市盈率34.42倍,低於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33.30倍,但仍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的《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
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情況並綜合考慮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後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註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5、按本次發行價格18.09元/股、發行新股20,743,876股計算,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37,525.67萬元,扣除發行費用約4,358.77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33,166.90萬元。
此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凈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6、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帳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7、本次發行結束後,需經深交所批准後,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准,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8、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9、請投資者關注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下申購後,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3)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5)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第五十六條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號),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深交所將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並上報中國證監會。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並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儘快安排已經繳款投資者的退款事宜。中止發行後,在中國證監會予以註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後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深交所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10、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並希望分享發行人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
11、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安徽佳力奇先進復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