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雷軍:民營企業是慈善捐贈的絕對主力,應發揮更大作用

2022-03-04   ZAKER科技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雷軍:民營企業是慈善捐贈的絕對主力,應發揮更大作用

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即將開幕,雷軍作為一位2013年就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知名企業家,過去提出了不少針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建議。3月4日雷軍提出自己最新的4條建議:

關於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的建議。

其中,關於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里,雷軍認為我國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跡核算體系,支撐碳足跡精確管理、核算、認證以及核查。

因此他建議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數據平台;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是關鍵。

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里,他認為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建議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布局;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台,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

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里,雷軍認為,推動我國公益慈善事業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要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應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准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

因此他建議,應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應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以及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

在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的建議,他認為完善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對於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他認為,應制定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應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範發展;保障個人數據信息安全,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應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

據ZAKER科技了解,2021年雷軍的兩會建議分別是:進一步推進智能製造發展;幫助老年人融入數字生活;加快推進縣域醫防數字化建設。2020年雷軍的兩會建議則有4個方面,分別為:關於推動衛星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建議;如何運用智慧型手機、電視等智能終端建設我國災害預警等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議;關於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建議;關於加大力度引進國際高層次人才的建議。

可以看到,最近三年,雷軍提交的兩會提案都圍繞著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和科技賦能生活的大方向

以下為雷軍兩會建議原文:

一、關於建設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體系的建議

近年來,我國先後出台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戰略藍圖。同時,在全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歐盟碳關稅等貿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車低碳發展已成為汽車工業全球競爭的關鍵勝負手,而完整、清晰、準確的碳足跡核算體系是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2020 年 10 月,由工信部指導編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2.0》明確指出,我國汽車產業碳排放將於 2028 年左右提前達峰,到 2035 年,碳排放總量較峰值下降 20% 以上。對於我國汽車工業低碳發展工作來說,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跡核算體系,支撐碳足跡精確管理、核算、認證以及核查,助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雙碳"目標的實現。

因此,我建議:

一、建立系統的碳足跡管理體系,全局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低碳發展。

目前新能源汽車領域尚未形成系統的碳足跡政策管理體系,建議有關部門從頂層設計出發,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碳減排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各階段減排路徑和目標;制定從原材料到報廢回收全產業鏈碳足跡管理辦法,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產業鏈實施碳減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核算標準及方法。

目前我國已發布 3 批共 24 個行業核算方法,但尚未覆蓋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車碳足跡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確碳足跡核算的對象、範圍和邊界,確保同一類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統一;同時,建立碳足跡測量及評價標準體系,明確計量精度、數據來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跡核算的準確性,為企業及相關機構開展碳足跡核算及評價工作提供明確指導。

三、建立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行業數據平台。

當前汽車行業碳足跡數據主要來自各行業申報的平均值或國內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測算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實時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建議相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產業鏈骨幹企業,圍繞能源類型、原材料、生產製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徑、標準一致的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行業資料庫,支持行業內可共享碳足跡的數據獲取、存儲、挖掘和處理分析,為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碳足跡評估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基礎。

四、完善碳足跡認證、評級及激勵機制。

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仍不夠完善,企業產品低碳認證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振。建議主管部門儘快出台新能源汽車碳足跡認證標準,規範認證流程;制定評價等級及對應指標,建立新能源汽車低碳產品評級及公示制度;設計市場化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加大低碳設計的投入。

二、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大功率快充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

充電基礎設施是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間,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在技術、標準、生態方面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然而,當前我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占比僅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導致充電速度慢、排隊時間長、周轉效率低等問題依然突出,較難滿足廣大用戶的充電需求,難以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為了緩解這些困難,進一步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持續增強我國新能源汽車國際競爭力,推進大功率快充發展將成為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重要發展方向。

關於大功率快充發展,多部門出台政策文件予以重點關注。例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指出,要加強大功率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快大功率充電標準制定與推廣應用,鼓勵加強大功率充電補貼力度。當前,大功率快充發展主要面臨頂層規劃不完善、企業研發投入壓力大、建設周期長、經濟成本高等問題。

因此,我建議:

一、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布局。

當前,大功率快充站以企業自主建設為主,建設布局、規模、技術指標等缺少整體統籌規劃,互聯互通水平較低。針對這一點,建議制定新一代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方案,明確建設規模、用地規劃、充電容量等關鍵目標,提高重點區域電網擴容能力,增加大功率快充站數量,提高有效覆蓋。同時,推進技術標準和通訊協議的制定、統一、應用,出台大功率快充互聯互通工作方案,制定三年時間專項行動時間表,優先推進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資源地段存量的大功率快充樁互聯互通,實現社會資源最優化配置。

二、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台,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

近年來,我國在大功率快充前沿技術研發方面有所突破,但整體研發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企業面臨高電壓平台研發成本高、產業鏈不成熟等問題,研發大功率充電技術的投入動力不足。針對這一點,建議搭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台,制定大功率充電先進技術目錄,加速建立企業、科研院所協同研發機制,加強對新一代大功率快充技術及儲充一體(尤其光儲充一體)、低自損耗、低噪聲等上游關鍵技術的聯合攻關;充分激發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支持高科技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針對大功率快充領域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

三、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

針對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成本高、周期長的問題,建議加強投資力度,針對應用先進技術的大功率快充站,在建設、改造及運營等方面加大投資和補貼,提振產業鏈投資的信心與積極性;加快推進大功率快充關鍵設備和場站建設標準化、規模化,降低設備及部署成本;建立大功率快充站用電配額快速審批機制,加速場站建設審批流程,整體提升大功率快充站建設效率。

三、關於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

2021 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規劃中把公益慈善作為了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誌,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全國工商聯發布的《2020 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顯示,我國內地接受款物捐贈共計 2086.13 億元,企業捐贈為 1218.11 億元,其中,民營企業的貢獻占比 51.79%,達 630.84 億元,民營企業捐贈占據企業捐贈總額的一半以上,是我國慈善捐贈的絕對主力。

我國公益慈善事業要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從注重數量、規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轉型,相關部門需採取措施,激勵和指導民營企業進一步找准慈善需求和自身優勢的結合點,積極發揮更大作用;以服務促監管,幫助民營企業創新行業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

近年來,民營企業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參與、投入意識和熱情都不斷高漲。註冊企業基金會是民營企業長期、穩定、專業地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路徑之一。建議出台更加系統、具體的政策文件,持續鼓勵民營企業主體以開展社會捐贈、設立慈善組織等多種形式更加深入、更有規劃的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登記註冊條件,提供技術指導與合規諮詢,精簡、暢通註冊流程和渠道,將問詢評估、實質審核及形式審核等環節審批時間縮短至 3-4 個月左右。適度放寬對企業基金會業務範圍的限定,除扶危濟困外,鼓勵民營企業投入教育、科研等領域建設,並予以集中的業務指導。從重視"入口監管"轉向強調過程和結果管理,深化"放管結合"。

二、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

建議不斷提升"放管服"水平,除日常監管外,豐富相關職能部門的服務內容和形式。一是研究制定未來 3-5 年內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服務改革方案,並出台服務細則,制定服務清單,加強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性、積極性;二是推動職能部門服務多元化,建議搭建相關公共服務平台,提供全流程的統籌指引和項目信息披露,指導民營企業"怎麼干,往哪兒干",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運轉效率;三是完善公益慈善社會價值評價體系,對有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進行重點表彰,樹立典型案例,建立正向評價機制,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獲得感,在全社會營造積極向善的輿論環境。

三、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科技文化領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群眾生活及發展需求的變化,全社會對公益慈善事業的需求也隨之變得更加多元。積極探索公益創新,針對不同人群、場景提供最有價值、最具效能的公益服務,將是民營企業推動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效率提升的關鍵。建議在政策層面探索新型捐贈方式,特別是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提供科技、醫療等專業服務捐贈。同時,在法律層面完善對非貨幣財產無形資產捐贈的認定,出台部門法規和地方條例,尤其對科技服務捐贈、代碼捐贈、智慧財產權、股權捐贈等無形資產的捐贈行為和價值認定予以細化和明確,並持續優化捐贈程序。

同時,在捐贈行為之外,建議鼓勵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充分發揮專業能力和創新動能,主動提供"非捐贈公益服務",在主業產品或服務中充分體現社會價值;同時提供更具前瞻性政策指導並形成具體的工作流程,協助對接公共服務體系,引導民營企業在鄉村振興、應急救災、無障礙服務等眾多領域持續貢獻更大力量,創造更深遠價值。

四、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的建議

我國是電子產品的製造大國和消費大國,也是電子產品的廢棄大國。電子廢舊物具有種類繁多、數量巨大、疊代迅速等特點,既有極大的潛在環境風險,又有極高的潛在資源價值。加強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對於保障國家資源安全、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持續發布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法規文件,例如《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等,都取得了較好的建設成效。根據《中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及綜合利用行業白皮書2020》,現階段我國每年電子廢舊物處理量已達到 8000 萬台左右。

與此同時,我國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還有較大發展空間。根據聯合國大學、國家電信聯盟、國際固體廢物協會聯合發布的《全球電子垃圾監測報告2020》預測,2030 年全球將產生高達 7470 萬噸電子垃圾。該報告指出,現階段我國規範回收率不足20%,而歐洲已達到 42.5%。面向未來,我們需要不斷優化行業發展格局、充分激發主體活力、持續探索創新方法,全力建設完整高效的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體系,推動我國循環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因此,我建議:

一、制定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

當前,我國面向電子廢舊物的循環利用體系尚未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較為零散,各產業環節間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制定我國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打通"二手商品流通"、"再製造再加工"、"報廢拆解處理"三個關鍵產業環節,完善循環利用體系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銜接與利益分配,暢通電子廢舊物的合規流動,打造更加緊密均衡、規範有序的產業生態;制定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全流程的碳足跡計量標準,一體設計、統籌推進,為全行業減碳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二、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協同規範發展。

報告顯示,我國來自個體回收商的"四機一腦"占比超過 70%。由於我國個體商占比過高,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混亂和失序,政策執行難度大,制約行業整體發展。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出台專項扶持政策,支持和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快速實現規模化發展;深入推進政企合作,積極開展模式創新,探索多種合作形式將家庭小作坊和游商游販等個體商納入規範體系之內,保障個體商收入水平及發展空間;將成功經驗和創新舉措在行業內進行推廣,進一步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三、保障個人數據信息安全,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

據統計,2020 年我國居民手機保有量已高達 12.6 億台。當前,公眾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信息泄露風險的擔憂也不斷加深,手機及個人計算機大量閒置,未能及時進入循環利用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電子廢舊物回收率難以實現大幅提升。針對這一問題,建議制定電子廢舊物數據清除標準規範及認證體系,推動第三方清除檢測機構發展。在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各環節中,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操作規範,保障數據信息安全,打通個人信息安全的"最後一公里",有效提升電子廢舊物回收率。

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碳積分試點。

做好電子廢舊物循環利用,需要全民參與、全民共建。但是,當前公眾對其經濟價值和環保價值的認識不夠深入,社會整體氛圍尚未完全形成。針對這一問題,建議持續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展示電子廢舊物錯誤處置的危害與回收利用的價值,推廣回收利用的正確渠道和方法,樹立先進人物典型和優秀企業標杆;積極開展個人電子廢舊物回收碳積分試點,便於查詢個人電子廢舊物流通信息,展示個人碳積分及排名信息等,適時向全國推廣,提高公眾參與度。

ZAKER科技出品

編輯/劉凡 實習生 梁宇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