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什麼

2023-12-14     法妞問答

原標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什麼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水平的提高,市面上的公司也越來越多。一些人想要有自己的公司,這時就會設立有限公司。但是有限公司的設立有很多注意問題。那麼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呢?

網友諮詢: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什麼

律師解答: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股東人數須50人以下,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原始股東,也包括公司設立後由於資本增加、股權變動、公司合併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東。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公司資本是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的物質條件,也是公司對外承擔承擔債務責任的保證。公司資本由股東出資構成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其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規定高於3萬元的,從其規定。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層含義:一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公司章程,沒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二是公司章程所記載的事項可分為必備事項和任意事項,前者由予以規定,後者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記載的事項;三是新設立的公司由參與設立的各個股東共同制定,要體現全體股東的共同意志。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一則是識別不同企業的標誌,二則有利於對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運行是由公司的內部組織機構來進行的,沒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公司就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有公司住所。沒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設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律師補充:

註冊公司需要準備這些材料?

1、申請報告;

2、由全體股東所指定的代表或是共同委託的代理人證明(委託書文件)與被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企業法人需加蓋發證機關的印章)或是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5、由公司董事長所簽署的企業法人設立登記的申請書;

6、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7、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

8、監事會決議(全體監事簽名);

9、公司章程(全體股東蓋章),集團有限公司還應提供集團章程(集團成員企業蓋章);

10、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11、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開具的驗資證明材料(三證合一不需要)或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

12、公司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複印件);

13、集團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員企業加入集團決議書;

1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相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趙永律師簡介

趙永律師,浙江大學法學本科學歷,執業於浙江甬正律師事務所,前主任、合伙人、律師。趙永律師以其紮實詳厚的理論基礎及豐富的職業經驗,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合理運用法律手段為客戶解決所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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