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了但沒有辦婚禮,這樣的情況算結婚嗎?

2024-01-15     楊哥說史

原標題:領證了但沒有辦婚禮,這樣的情況算結婚嗎?

領證了但沒有辦婚禮,算結婚嗎?我國的婚姻法裡面說的很清楚,在雙方在民政部門登記之日起,就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妻。也就是說,你領證了,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你領的就是結婚證啊。結婚證是啥?結婚證明。國家予以承認的合法證明。明白了?現代社會的思潮傾向於淡化社會關係,因此傳統婚禮的地位慢慢變得沒有那麼重要。那麼既然如此,作為接受了更淡薄的社會關係意識形態的現代人,也就大可不必介意親友的非議了。當然,非議他人生活本身是一種惡劣的攻擊,這和是否辦婚禮甚至是否領證都沒有關係。個人覺得需要憤慨的是他人對自己生活的無端干涉和職責,而不是糾結婚禮和領證那個更重要的問題。在法律上是算正式夫妻的,但是每個地方的風俗是不一樣的,想我老家,主要看重的就是禮節,也是婚禮,兩個人正式在一起的標誌就是兩家人只見必須熱熱鬧鬧的請親朋好友聚一下有些流水席的三四天呢,這樣就標誌這兩個人正式結為夫妻,也會得到家人的認可,即使沒有領證,大家也會自覺的覺得他兩是夫妻,但是只領證不辦婚禮不會有人知道你已經結婚也不會認可的就是這樣

婚姻是民間一大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都是家家老人所期盼者。你恩我愛兩相好乃天地所喜。婚者姻也,結者合也,夫妻是也。民間古今風俗,舉行迎親儀式,擺酒慶賀,即成實際夫妻。但自民國以來,國家有正典發布,雙方自願結婚,憑信和戶口到民政部門登紀領證,證一到手,即為法律所屬的,國家承認的合法夫妻,可在一起生活,可生兒育女等。只要領證到手,儀式和酒席辦不辦已不重要。已成實事夫妻了。至於你說的沒有辦婚禮,再給你普及一下,婚禮,顧名思義,婚姻禮儀,說白了就是個儀式。我們幾千年的歷史,禮儀之邦,結婚這樣的事情是人生大事,添丁進口自古如此。所以,是需要一個比較正式的儀式的,這個儀式的作用,一是讓主角感受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二是,請來親朋好友,街坊鄰居,以示證明。三是,家裡辦大事,總要慶賀一下,擺酒席嘍,把酒言歡。現代社會由於意識形態的不斷發展,外來意識形態的影響,以及生活節奏和方式的變化,婚禮辦不辦這種事兒,各有各的辦法。有的簡單一點兒,有的大辦特辦,有的特殊一點。但是總的來說,這個儀式總還是有的。最不濟,雙方家人總也要坐在一起出頓飯吧。其實是簡化的儀式。並不是沒有。特殊情況除外。結婚證就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會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因此,結婚證是你法律意義上你已經是個已婚人士。

家裡辦酒,婚宴,則是對親戚朋友鄰居進行宣告,你即將成為某某某的太太,跟某某某成為一家人,跟某某某一起維持家庭,養育孩子,攜手到老。所以,綜合意義上來說,領證了就是結婚了,宣誓的話你可以選擇酒席也可以選擇旅遊也可以選擇教堂,形式隨你選擇,只要你覺得幸福就好。農村和城市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在農村有的地方為了早結婚早生育,可以逼著自己還沒達到法定年齡,甚至還沒完全成年的子女結婚。而結婚證完全不是問題,大可等到了年齡,或者到了給孩子上戶口時再去領。農村因為人口流動性小,是相對比較封閉的熟人社會,所以辦酒席得到社會關係的認可是比什麼都重要。而在城市情況就不一樣了。城市屬於生人社會,人和人的關係大多並不十分長久,而且還是各過各的,所以辦酒席的意義反而不大,在城市,結婚證的意義則非常大,因為一旦領了證,雙方就涉及到法律上的財產關係,這也就是很多人對結婚這事慎之又慎的原因。我們可以同居,但互相的身份也只是男女朋友關係,我還是未婚,還可以叫「miss」,但一旦結了婚,離了可就是二婚,那情況可就不一樣了,不僅是分手那麼簡單,還會有財產,子女等一系列問題。所以要說誰更重要,還是要區別情況不同來看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c8e90d3922ec247e8334d31387ba82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