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故意調崗逼員工自己離職,如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3點建議

2022-02-14     逐月空間

原標題:公司故意調崗逼員工自己離職,如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3點建議

用人單位用故意調崗的手段,逼迫員工自己主動離職。這種情況,在職場上,特別是在一些中小型私企經常發生,也可以說是司空見慣。

員工遇到這種情況時,如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爭取達到經濟補償的目的,建議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以下三種辦法。

1、協調商談

當你提出如何用法律維護員工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一問題時,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有什麼難的呢?不就是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提起訴訟嗎?

但是,這種想法和建議是過於理想化的,很多時候也是不實用的。

你想想,既然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難道用人單位就這麼笨、這麼傻,留下把柄讓你去這樣辦,來把他告倒,好乖乖地給予你補償金嗎?不可能的。

用人單位既然敢這樣做,就不怕你去投訴,就有辦法來對付你。

例如:我了解的一家小型私企,員工被調整工作崗位是常有的、很正常的事。員工被調崗,有這樣幾種情況:

一是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時,其中就有一條,明確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能力,適時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二是公司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能力,經常對員工進行調崗、輪崗。

三是當公司想辭退某一個員工、又不想給予經濟補償時,不是主動辭退,而是美其名曰工作需要,故意調崗。要麼安排協助打雜的工作,要麼安排完全不能勝任的工作,要麼安排讓你無所事事、清閒無聊得難受的工作,來逼迫你主動離職。

而且,調崗都是老闆通知HR,HR通知部門主管,主管再通知到員工本人。這個過程中,沒有電話記錄,沒有文字記載,沒有語言錄音,都是口頭通知。你不答應、不願意、不到崗,就等於是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就是違反了公司的有關規定。

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時,建議最好首先與單位協調商談,好說好商量,有話好好說,爭取在離職時,拿到自己應得的經濟補償。如果能夠達到這樣的效果和結局,是最理想的,也是最完美的,勞資雙方也不會傷了和氣,更不會成為水火不容的死對頭。

2、理性維權

說老實話,當員工遇到自身的合法權益被侵犯時,拿起法律武器,按照程序理性維權,是應該做的、正確的選擇。

但是,由於員工始終處於弱勢地位,理性維權時,在舉證材料、人力成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等方面,基本上都不占優勢,很多人甚至還承擔不起,或者無暇顧及。

同時,員工理性維權時,很多時候達不到想要的結果,最後落得個勞神費力一場空。

因為,公司既然想通過調崗,或者其他辦法讓你主動離職,從而不用給予經濟補償,收拾你的辦法肯定是一套一套的。這就要看誰能堅持住,看誰更難受,看誰先眨眼。

因此,作為員工來講,在與單位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還是應該走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正常維權途徑為好。

近日,從網上看到這樣一篇報道:重慶市民唐麗華(化名),為了近萬元的加班費討要一個「說法」,奔走了將近10年。從區縣法院的一審、到中級法院的二審、再到高級法院的再審,直至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並獲改判,唐麗華的訴求最終得以實現,拿到了應得的9898元加班費。

從中可以看出,雖然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多數為「小案」,涉案標的不大,法律關係也不複雜,但對勞動者而言,卻是很難辦、很頭痛的煩心事。

但是,作為員工,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再難都應該堅持下去。只有堅持,才能得到公正的、應該得到的結果,堅決不讓用人單位占你的便宜。

3、軟磨硬泡

當員工遇到用人單位採取用故意調崗、逼迫員工自己離職、而不用給予經濟補償時,如果協商不成,又覺得申訴和訴訟太麻煩,也可以採取軟磨硬泡的辦法,來爭取實現自己的訴求。

軟磨硬泡,就是用和緩的手段糾纏,反覆找用人單位,反覆提出自己的訴求,直到達到目的為止。

一是不給補償不辭職。即單位故意調崗時,要及時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要據理力爭,要明確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如果單位不答應,你就要做好思想準備,保持一顆強大的內心,天天正常上下班,不給補償不辭職,堅持耗下去。

二是不給補償天天找。說老實話,單位已經故意調崗趕你走人,一直堅持下去也確實難受,更不可能留在單位繼續工作,走人是早晚的事。這個時候,也不能一味地耗。可利用上班時的空餘時間,找HR反映自己的想法,找單位領導提出自己的訴求。事已至此,不要怕麻煩,不要臉皮薄,臉皮要跟單位領導一樣厚才行。況且,你是正當要求,正當訴求,是合理合法的。

三是正確維權不違法。在跟單位軟磨硬泡的過程中,仍然要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上下班,不要讓單位抓到你違反勞動紀律的把柄,不能讓單位鑽你的空子。同時,儘量避免大吵大鬧,更不能有過激的言行。以免觸犯有關法律法規,弄得自己雞飛蛋打,得不償失。

總之,作為員工,在勞資糾紛中,要做到合理維權、正確維權、理性維權。

俗話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作為員工,儘管處於弱勢,但光腳的也不要怕穿鞋的。

特別是你在還沒有找到新工作的情況下,有的是時間去找老闆不停地耗、不停地去扯皮、不停地據理力爭,直到得到應該得到的經濟補償為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b966ce426582c226eaaadf1e46a10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