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理工能科及實控人等收監管函:股權轉讓進展未及時披露

2023-12-18     中新經緯

原標題:V觀財報|理工能科及實控人等收監管函:股權轉讓進展未及時披露

中新經緯12月18日電 深交所18日向寧波理工環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工能科)及控股股東、實控人等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截圖

監管函顯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33號、34號)查明的事實,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7年7月,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方潔、控股股東寧波天一世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一世紀)、中民嘉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民嘉業)三方簽訂了《協議書》,但並未加蓋公章。《協議書》主要約定了中民嘉業以分步收購的方式取得公司31.82%的股權。後續,協議簽署方均認為受內外部因素影響,該股權轉讓事項已無實質推進可能

該《協議書》約定的公司控制權擬發生變化等相關內容屬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重大事件,應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及時披露。

公司未能按照規定及時披露該重大事件;周方潔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天一世紀作為公司控股股東,中民嘉業作為公司股權收購人,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未及時履行報告義務、未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陳超作為中民嘉業委派到公司的時任董事,負責中民嘉業收購你公司股權項目工作,知悉《協議書》約定事項已在推進中,但未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深交所指出,理工能科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10條、第7.3條的規定。

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方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2條、第2.3 條的規定。

公司控股股東天一世紀、收購人中民嘉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第2.3條的規定。

公司時任董事陳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2條的規定。

另據前述寧波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寧波證監局對對上述當事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上述當事人引以為戒,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公開信息顯示,理工能科的主營業務是銷售電力造價軟體、電力在線監測系統和水質監測設備等產品以及土壤修復。公司主要產品有電力工程造價工具軟體、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變壓器油中溶解氣體在線監測產品、智能變電站在線監測產品等。

業績方面,理工能科2023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6.1億元,同比增長11.2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4億元,同比增長8.39%。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b965d2cb79c3d2154c6c982108b4f4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