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經營所得+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的計算

2020-01-15     理個稅

據了解,2018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是1980年以來七次稅改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與以往六次個稅改革著重於提高起征點和調整稅率表不同,在綜合與分類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提出22年後,2018年啟動的個稅改革終於朝此邁出了第一步。

小編表示,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稅。

而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屬於「分類所得」,依照《個人所得法》規定分別計算個稅。


那麼,問題來了:

  1. 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2. 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3. 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4. 財產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5. 偶然所得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小編提醒,「分類所得」中,除了經營所得,有預繳稅款、彙算清繳的規定,其他分類所得都不需要按預扣預繳方法計算稅款,也不在年度彙算範圍內。

【重要提示】

1、查帳徵收由納稅人依據帳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後經稅務機關查帳核實,如有不符時,可多退少補。

2、核定徵收由於納稅人的會計帳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帳,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採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

3、代扣代繳指由支付單位代為扣繳。

4、經營所得按照核定應稅所得率確認核定徵收時,也可以採用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成本/(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一、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所稱成本、費用,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所稱損失,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帳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此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彙算清繳時減除。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未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

小編提醒,同一納稅人在同一納稅年度中既有查帳徵收的經營所得又有綜合所得的,應在綜合所得計稅時減除費用6萬元,不在經營所得計稅時減除。


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20%


三、財產租賃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應納稅額=(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收入×(1-20%)×20%


四、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小編表示,這裡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

其中,「財產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建築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其他財產,參照前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確定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財產原值。

而「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五、偶然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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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aiQAsG8B8wMrh2Liutk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