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研究生男友是「魔鬼」,女孩8年沒看清,後半生在病床上度過

2022-06-16     史家霸唱

原標題:回顧 研究生男友是「魔鬼」,女孩8年沒看清,後半生在病床上度過

現代年輕人崇尚自由戀愛,反感傳統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原本很正常,人應該擁有婚戀自主決定權。問題在於,在識人和考慮現實因素方面,父母畢竟比孩子擁有更多的經驗,所以父母的意見完全不聽也未必是好事。

這其中的平衡點,需要自己掌握好。湖北黃石的女孩晶晶(化名)和男友相戀8年,父母始終不看好對方,無奈女兒用情深,他們也只能尊重她的選擇,誰也沒料到晶晶做出的這一選擇竟會毀了她一生,2015年1月19日,晶晶的父母因為聯繫不上女兒匆忙趕去武漢找,推開出租房的房門,竟看到晶晶躺在血泊中。

女兒的慘狀讓父母如遭雷擊,心痛萬分,他們很清楚對女兒下毒手的人是誰,除了晶晶的男友劉某,別無他人。

幾天之後,犯罪嫌疑人劉某通過親友向警方投案了,晶晶和劉某相戀已經8年之久,甚至一度談婚論嫁,又同為武漢某重點大學的研究生,原本都應該擁有光明的前途,為何最後一個被打至重傷送醫住進ICU,一個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出生於1988年的晶晶長相靚麗,善良乖巧,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性格有一些軟弱,母親總擔心她會在外面吃虧。沒成想這種擔心變成現實,讓晶晶吃虧的,是始於高中的戀情。情竇初開的晶晶喜歡上了同班同學劉某,高考結束後主動表白,劉某接受,兩人開始談戀愛。

但大學四年,兩人都是異地戀,晶晶在武漢讀大學,劉某卻在蘇州,期間,晶晶多次發現劉某和其他女孩曖昧,卻始終沒捨得和他真正分手,反而是劉某掌握主動權,分分合合,都由他說了算,晶晶一再為此妥協。將這一切看在眼裡的父母和好友,都覺得劉某不適合晶晶。

同樣,劉家父母也覺得晶晶不適合他們的兒子,但原因卻並非晶晶犯了什麼錯。這對小情侶為了解決異地戀問題,大學快畢業時約好考武漢同一所大學的研究生,劉某先考上,晶晶名落孫山,只好再戰一年,這讓劉家父母覺得晶晶遠不如自己兒子優秀,明里暗裡反對他們繼續在一起。

雖然晶晶最後還是成功考上研究生,繼異地之後又解決了學歷問題,和劉某延續戀情,可舊問題去了,新問題又來。

這段戀情中,一直是晶晶在追對方,為了他妥協,努力獲得對方父母的認可,劉某與他的父母「高高在上」般地審視她,彼此極不平等,時間久了早晚會出狀況,果不其然,到了考慮結婚時,又起風波。

考慮結婚自然要想買房的事情,學業還沒完成的情況下兩人都沒多少經濟收入,需要家裡幫扶,但此事掰扯了許久,只因為劉某及其父母堅決不同意房產證上加晶晶的名字,一定要劉某個人獨有,即使劉家出首付晶晶一家負責裝修家電,並且劉家要求晶晶婚後一起還房貸。

一家負責一半,房產證上寫上兩人的名字,原本很公平,可劉家的算計實在精明,讓晶晶的父母感到很氣憤,晶晶知道父母是為了自己好,眼見父母提出自家先在武漢買套房簡單裝修住著,婚後男方買了房再搬去也可,劉家依然不同意,她逐漸意識到男友家庭不尊重自己。

作為男友,劉某此時堅定站在父母一邊,放話稱如果房子加上晶晶的名字便不結婚了,甚至直接打電話通知晶晶的父母要退婚,要求退還之前給的5萬彩禮,彩禮糾紛令兩家人矛盾升級,更讓晶晶認清了男友,決意分手,2015年年初,兩家家長見了面,正式退錢解除婚約。

按理來說,既然已經分手,劉某便不應該繼續糾纏她。可婚約真的解除了,見晶晶沒有如以往那樣為自己卑微遷就的劉某心裡卻不是滋味起來,幾次提出復合,晶晶雖然為8年的感情說分就分傷心,但也沒有答應他,劉某惱火地拉黑了晶晶的聯繫方式。

沒想到,2015年1月19日,為了治療情傷從國外散心回來的晶晶卻忽然接到了劉某打來的電話,劉某稱要和她見面,讓她幫自己完成一個未了的心愿,畢竟有過感情,晶晶將此事告訴了家裡人,隨後便去了劉某的租房,可之後,家裡人便再也聯繫不上她,直覺不對的父母趕忙去找,推開門,竟見到晶晶已經奄奄一息倒地。

原來當天劉某向晶晶求婚遭到拒絕,惱羞成怒之下便掐住了她,又錘擊頭部繩索勒頸,封住其口鼻後逃走。因為家人及時發現送醫,晶晶保住了性命,但已經造成腦功能嚴重受損,遺留雙側肢體偏癱、吞咽障礙、言語障礙、認知障礙,經鑑定屬重傷一級,一級傷殘,她的後半生可能都只能在病床上度過。

案發之後,明白自己躲不掉的劉某投案自首,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但最後卻是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因為從他的行為手段來認定,已經屬於使用暴力方式意圖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然晶晶被送醫後搶救回來,劉某殺人未遂,但也造成了晶晶重傷的後果,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劉某因為不能正確處理戀愛糾紛,為了泄私憤動手殺人,由於其意志外的原因沒有得逞,從他的犯罪手段和犯罪性質來看,情節已到嚴重程度,只是劉某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對於未遂犯,刑法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外劉某的親屬和被害人親屬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通過直接支付和協議約定的方式,劉某的親屬賠償260萬,爭取到諒解,受害人一方自願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減輕處罰,綜合考慮上述情節後,法院最終以劉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劉某得到懲罰,但也無法讓時間倒流,讓晶晶所受的傷害淡化為無,為了情感糾葛走極端既害人又害己,劉某毀了晶晶,也毀了自己,試想這樣性格極端的人即使有著高學歷,又能證明什麼呢?又能取得什麼成就呢?他留的案底,終將成為他人生履歷上永遠抹不去的污點。

而晶晶最初被愛情沖昏頭,沒有在發現劉某的種種問題時便聽父母的話及時止損,找錯了人的後果,是如此嚴重,可見年輕人追求自由戀愛固然可以理解,但父母的意見也不能全然忽視,戀愛也好結婚也罷,都一定要慎重,不要與魔鬼共舞,察覺不對便早抽身,避免更大的悲劇。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a6b9c96790b3225f9c105599a338d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