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蓋棺定論!恭喜進城的人們,未來農村的房子還是屬於你

2020-10-20     遠舒

原標題:終於蓋棺定論!恭喜進城的人們,未來農村的房子還是屬於你

終於蓋棺定論!恭喜進城的人們,未來農村的房子還是屬於你

要不要進城,該不該把農村的戶口轉移到城市,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不少人。眾人認為,進城是無法逆轉的發展趨勢,也是個人謀生存的必要選擇,但農村人最好不要輕易的把戶口轉移到城市。理由是如今國家正在啟動鄉村振興戰略,城鄉一體化深入推進,農村的基礎建設和配套資設施在不斷完善與加強,未來還有更多的惠農政策向農村傾斜,根據這些動向可以預見,未來農村也會成為一片希望之地,農村戶口含金量會更高。

據公開統計數據顯示,20年前我國共有8.08億農村人口,截止到2019年底,農村人口數量還有5.52億,這期間農村人口流失達到2.56億,這麼推算下來每年大概有1200多萬人離開農村,進入城市。從人口轉移趨勢來看,證明我國的城鎮化在持續推進,城市化率也在不斷增長,是件可喜可賀的事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農村人一旦把戶口遷入城市就再也回不來了,這卻是一件很悲涼的事情。

對於農村人戶口遷走就不能遷回的這種規定,有人認為並不公平。因為農村人進城也是迫於生計,為了追求更好的個人發展空間,但誰都不敢保證進城就一定能有所作為,能永遠在這裡紮根下去,畢竟城市裡的物價高,房價貴,買不起房就是擺在眼前的最大一道障礙,要想湧入進去就必須跨越這道障礙。那麼,如果跨不過去,難道要漂泊一生?

關於這些現實問題的討論,農村人都認為至少要有一條可進可退的道路,最基本的一點,回到農村還有棲身之所,不至於無家可歸。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和滿足進城人群的訴求,自然資源部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等多個部門,近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做出答覆。

就建議中提出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明確表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終於蓋棺定論!恭喜進城的人群,未來農村的房子還是屬於你。

答覆指出,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有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

解析:這句話是指農民留下的房子屬於個人遺產,應當由繼承人繼承。而且房子建在地上屬於一體的,所以繼承人只要繼承了房子的所有權,其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權就被一併繼承。反之,如果房子不存在了(自然垮塌),宅基地也就不能被單獨繼承,最後一句話補充說明了房地一體原則。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中規定,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薄及證書附記欄標註「該權利人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這裡值得注意,也就是說在不動產證上會明確標記清楚其繼承人繼承的合法性。

但是,答覆中只明確繼承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並未提到房屋改建、擴建、重建等這些情況,說明這些權益是不具備的。所以,那些在農村沒房,父母也不在了的進城的人們,很遺憾你們已經失去了這些權利。

不過,那些在農村沒有房子的人也不用沮喪。有報道稱,農業農村部在對高層會議建議的答覆中,透露了一個重要消息:那就是在符合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村合作改建自住房。目前已有33個試點市區,接下來會再選一批重點地區進行試點改革。

國家一直以來對農村集體用地嚴格管控,堅決禁止市民下鄉建房,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農村的最後一方凈土,防止農民手中最寶貴的土地被外來的商人商用炒作。如今,針對於農村用地的管控依舊,但國家方面已經做出了很大改變,開始讓城市居民擁有下鄉改建自住房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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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ZV6WRnUBLq-Ct6CZqtv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