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男子洪某報警稱自己的車不見了,懷疑被人偷走,然而,民警根據洪某的陳述,調取監控後發現,車子竟然是報警的洪某自己開走的。
原來,1月4日20時許,洪某和朋友黃某在自己開的餐館中喝酒吃飯,期間洪某喝了兩瓶啤酒。22時許,黃某先行離開前往某KTV,隨後洪某見店裡沒人便打的到該KTV和朋友匯合。在KTV,洪某又喝了點洋酒,至5日凌晨2時,洪某的朋友楊某等人來到洪某餐館,洪某便再次乘坐計程車回到店裡,和楊某等人一起喝了兩三瓶啤酒。約4時許,楊某讓洪某送其回家,洪某表示自己有點餓想吃面線糊,因為距離比較近,洪某便未叫代駕,自己開車載楊某到離自己餐館不遠的面線糊店,吃完後兩人便分開,之後洪某又打車前往前往某酒店找另一朋友,隨後打車返回自己的餐館。
返回餐館後,洪某發現自己的車不見了,怎麼也想不起來究竟把車停在哪裡了,以為車被人偷了,於是,洪某趕緊報了警。民警調取監控後,發現洪某自己將車開走了,洪某這才想起自己酒後駕駛的行為。
經檢測,洪某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110.66mg/100ml,其行為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洪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他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泉州晚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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