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社會嘛,難免有坑。但這個坑,不是我給你挖的。」「性格那麼沖,你要吃虧的!」
95後女孩小雯萬萬沒想到,這兩句話分別是中介和房東對她說的,中介前前後後微信刪了她三次,房東警告她不搬走就停水停電換鎖。
小雯3人一次性交給中介49950元租房一年
結果中介跑路 沒收到錢的房東要趕人
據杭州日報報道,今年7月,小雯室友三人住了一年的房子到期了。三人相中了江干區中豪五星國際6幢的一套LOFT,於是,便與杭州常居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房租押金加中介費總共49950元一次性付清。
三個人在47平的空間裡,因為是LOFT空間剛剛好。每個月3700元的房租分攤到每個人頭上才1200多,三個在杭州漂泊的姑娘十分滿足。
一個月前,房東給小雯室友紅紅髮微信,說常居公司可能跑路,一季度一繳的房租他沒收到。不過他讓小雯三人放心,她們能繼續住這個房子。小雯當時也沒多想,只覺得自己的押金是拿不回來了。
11月6日,事態急轉直下,房東讓她們3人報警,並告知她們這個月底會跟其他房東一樣退房。
11月7日,小雯報了警,警察告訴她,「需要房東來報警。」隨後,她去了常居公司的辦公室,物業大爺告訴她,這個公司很早就跑路了。打電話給公司法人以及其他聯繫人,都給不了一個說法。
錢是要不回來了,事情陷入了一個死局。三人要不主動離開,要不就是死賴著直到被掃地出門。
當天中午,小雯加了房東的微信,她把警察的原話告訴了他。房東表示,會先停水停電在換鎖,等警察來調解,態度很強硬。小雯氣不過,告訴對方要通過法律解決問題,「只能連您和中介一起告。」
「告吧,小姑娘氣不要足,對於面對的問題與損失要總結下自身問題,不要用氣行事,你們要吃虧的。」這是房東的原話,最後他表示只能寬限到今年春節前, 「也不用糾結了,出來社會就當上次課吧!」
房東:小姑娘要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
中介小哥:步入社會難免有坑
聯繫上了房東陳先生,在電話那頭,他也有著一肚子怨氣。小雯租的房是他名下唯一一套出租的房產,從三個月前,他就再也沒有收到房租,中介公司跑路還是朋友告訴他的。
「其實我算仁慈的,我身邊有的人已經把租客東西丟出去,換門鎖了。」陳先生話語裡透著無奈,有些話在他看來不算是威脅,他表示從始至終自己都想跟三個姑娘商量解決的方案。
陳先生認為在這件事上,雙方都有責任:「既然三個姑娘能一次性把那麼多錢給中介,必須要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
「所有問題的源頭,就是這些跑路的中介公司。」陳先生他們有一個維權群,據他估摸,群里所有人加起來大概有七八十套房子,這意味著至少有70戶租戶面臨著交了錢卻沒有房住的困境,數十位房東面臨著收不到錢又不得不趕租戶走的窘境。
小雯嘗試聯繫了一下之前與她們簽合同的中介,希望對方能給予幫助,但這個中介在公司跑路前就離職了,前後刪了小雯三次。那位中介小哥給了一句話給她們:「步入社會嘛,難免有坑。」
「憑什麼?憑什麼年輕人就要吃虧?憑什麼我們就活該踩坑?」小雯表示自己不會選擇吃啞巴虧,「我不想妥協。」
兩份合同暴露問題,中介公司一次性收了小雯一年的房租,卻與房東簽約、房租季付。
房東:接著住可以 但要支付部分房租
陳先生說,他自己原本是與遠金公司簽的合同,後面遠金不知怎麼就賣給了常居,接下怎麼過手續也是個問題。看小雯合同時發現,關於甲方責任的條例有明顯的錯誤,而小雯說她也是第一次發現。
記者還看了房東跟中介簽的合同,每個月是4000元,期限是3年。除了前六個月少交3個月的租金,共計132000元,平攤下來3666.66元每月。也就是說,排除其他任何因素單算房租,中介公司每個月只能賺小雯三人23.33元。
中介與小雯簽的合同。
中介與房東簽的合同。
這種高價收低價出的手段,從一開始就埋下了卷錢跑路的伏筆,這戶美好的LOFT縹緲得好像空中樓閣,似乎從一開始就註定了要有兩方受害。
最後房東表示,小雯三人可以住下但每月需要支付一部分的房租,雙方都承擔一部分損失,具體方案還要商量。
律師意見
由於承租人對房屋需求的短期性或不確定性,選擇房屋中介公司簽署長期的租賃合同,是很多房東樂於選擇的方式,這種方式同時也將上一任出租人解約後找到下一任承租人的空檔期的風險轉移給了中介公司。
但是這種方式真的可以一勞永逸嗎?案例中的房東陳先生就碰到了這個問題,房屋中介公司與房東約定房租季付,卻一次性收取承租人一年的費用,中介公司捲舖蓋走人,房東的後續房租收取無望。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東與房屋中介公司的合同也約定了中介公司不支付租金的,房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中介公司已經「跑路」,想要回未付的房屋和違約金,也已經沒有什麼希望了。
另一方面,房屋已經被中介公司出租給承租人了,而且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租金,房東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怎麼辦呢?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關於轉租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也就是說,法律上對房東有約束力的,只是房東與中介公司的租賃合同,中介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合同對房東並沒有約束力。
所以一旦房東與中介公司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就沒有了繼續占有房屋的權利,他們能做的,只能是返還房屋。
對於承租人而言,他的合同方是中介公司,在退出房屋以後,只能找中介公司返還租金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同樣,承租人應該也是沒有辦法從中介公司那裡拿到錢了。
案例中,承租人小雯能夠和房東陳先生達成協議,繼續租賃房屋並支付少量租金,相當於雙方各自因為自己的不謹慎行為承擔了一定的責任,也應該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了。
來源/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