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百度文庫
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一
小區地下停車位
所謂小區地下停車位是指開發商利用地下空間而建造的停車位。
二
小區地下車位有無產權
1、從土地性質方面看
只要是車位獨用的土地,就可以辦理產權。獨用的土地是商用性質與住宅性質都可以辦理產權。但是公用的土地車位不能辦理產權。
2、從交易性質來看
地下車位進行出售的時候,可以辦理產權證。地下車位出租,並不做出售獲利,不可以辦理產權證。
三
地下車位的產權歸屬
地下車位的產權歸屬目前有3種類型:
1、業主分攤建設費用
如果購房時地下車位面積已經列入公攤面積被分攤,這類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於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銷售,更無權轉讓。
2、開發商獨立建設
如果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範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
3、地下防空工事
部分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禁止開發商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對照這一條,如果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也就是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自動轉移給了全體業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庫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提醒:業主在購買小區地下車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車位的產權歸屬問題。
四
開發商出售小區車位是否合法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如果地下車位屬於開發商獨立建設,開發商是可以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的;但向非業主出售車位,須經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否則行為違法,應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處以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