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封閉式管理小區
(村莊)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除按要求進行全封閉的小區(村莊)外,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關於各市實施封閉式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十個一律」通告》(第6號)要求,結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在原有文件的基礎上,就進一步規範實施住宅小區(村莊)封閉式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市住宅小區(村莊)實施封閉式管理。其中,開放式小區也需採取封閉或臨時封閉措施,鼓勵採取永久封閉式管理措施,所有小區(村莊)只保留1個進出口,並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人員進出一律佩戴口罩、檢測體溫,並出具有效證件。
二、居(村)民可正常進出小區的共包括以下幾類情況:
1.生病就醫人員。居(村)民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的須立即主動報告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安排專用車輛上門收治。其他疾病應做好防護措施後自行前往。
2.疫情防控人員。主要包括醫療、疾控單位,各級黨委、政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物業公司(保潔)等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方可進出小區(村莊)。
3.保障公共事業運行人員。主要包括:供水、供電、供氣單位工作人員,三大運營商、有線電視必要工作人員,物流快遞員,外賣騎手,超市、農貿市場工作人員等,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方可進出小區(村莊)。
4.復工企業員工。經市應急指揮部同意復工的企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向各縣區應急指揮部提供企業名單,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其員工方可進出小區(村莊)。
三、各單位(企業)應承擔本單位(企業)員工的監督管理責任,落實員工疫情防控措施,掌握員工身體狀況,每天進行體溫測量,連續兩天體溫正常的員工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應及時送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
四、對全封閉小區(村莊)的居(村)民,原則上在封閉期間不允許進出,確需進出的,在進行核酸檢測和專家評估後,由各縣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申請。
五、上述有單位出具證明工作人員的車輛可以出小區(村莊),是否允許再進入小區(村莊),由各小區(村莊)根據居(村)民自治原則自行決定。同時,要堅決杜絕大門口車輛集聚,堵塞消防應急通道。
六、實施「一戶一卡」制度,每戶發放一張出入通行證,每兩天指派1名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或由所在社區(村委會)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門服務(非接觸)。
七、為防止人員聚集,凡有快遞櫃的小區(村莊),由檢查點工作人員在完成測溫等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每次只允許一名快遞員及快遞車輛進入小區(村莊)投放。
八、住宅小區(村莊)內的球場、棋牌室、活動室等休閒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全部關閉上鎖,主動公開舉報電話,發現有聚集性活動的,主動勸阻和舉報;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聚眾鬧事者,公安機關要依法懲處。
九、針對各小區(村莊)防疫管控工作中,出現拒不服從管控規定的人員,由社區工作人員拍視頻留證,交轄區公安機關及時處理。
十、住宅小區(村莊)在各縣區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由所在街道(鄉鎮)落實防控措施,其中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社區、物業公司負責,各物業公司要服從社區的統一調配;無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街道、社區組成專門隊伍負責,村莊由所在鄉鎮、村民委員會負責。
十一、建立逐級包保責任,街道幹部要逐一包保到轄區的小區,鄉鎮幹部要逐一包保到行政村;社居委幹部要逐一包保到轄區內的小區樓棟,村幹部要逐一包保到村民小組;鼓勵廣大黨員、幹部、志願者參與包保工作,協同發力。
特此通知。
蚌埠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9日
來源:蚌埠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編輯:司從建
校檢:謝祖武
監製:成 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T4ZhM3ABjYh_GJGVZSX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