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大連市迅速成立了市區疫情防控執法工作組,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銷售假劣「口罩」等防疫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利用疫情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有力的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正常市場秩序。
涉嫌價格違法案例
1、2020年1月27日,西崗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位於西崗區中山路226號的大連起緣大藥房3個口罩賣165元。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檢查,經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對該藥房涉嫌在銷售口罩過程中違反《價格法》的行為,大連市西崗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2、2020年1月31日,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捷悅達商貿(大連)有限公司在網際網路高價銷售活性炭防霧霾口罩,每個30至60元。經查,該公司在網上平台(淘寶、天貓)銷售「鼻罩防塵易呼吸工業粉塵防霧霾防過敏口罩」,該口罩進價30元,銷售價60元。對該公司涉嫌違反《價格法》的行為,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涉嫌銷售「三無」產品案例
1、2020年1月29日,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接到12345舉報線索,反映甘井子區文體街順達百貨商店銷售的口罩是「三無」產品。經查,該店正在銷售的口罩70個,均無廠名廠址。該店涉嫌銷售「三無」防疫用品,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2、2020年1月30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檢查發現,沙河口區兜樂超市經營者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口罩。經查,該店以每副11元的價格購進了防塵口罩2包,每包50副,以每副15元的價格零售70副,該口罩屬於以次充好、未按產品標識規定標註產品信息的產品。該店涉嫌銷售「三無」防疫用品,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已立案調查。
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案例
1、2020年1月30日,執法人員對大連市連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灣家分店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藥房庫房中發現「一次性使用口罩」(標示生產企業: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91101)25包(20個/包),現場未見上述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購進隨貨同行單,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2、1月31日,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位於甘井子區南關嶺街道姚家路5-2號的南關嶺街道笑哈哈便利店姚家店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的威猛先生牌84消毒液進貨價為4.5元/瓶,銷售價為6.5元/瓶,進銷差率為44%,同時發現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標示生產企業: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81101)16袋(20隻/袋),現場未見上述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購進隨貨同行單,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編輯:蘇昕
美編:秋菊
校對:張軍
責編:孟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PbLWCnABgx9BqZZIb8n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