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全力推動創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創新中心工作

2019-10-09     廣電傳媒視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總局直屬各單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辦公廳,中國教育電視台,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做大做強主流輿論、構建全媒體傳播格局,總局決定擇優創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創新中心,以改革創新的思路舉措,匯聚各方力量、深入研究探索、強化應用示範,加快推進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一體發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創新中心主要任務

(一)理論研究。深化關於媒體融合發展的理論闡釋,聚焦廣播電視行業建設全程、全息、全員、全效媒體,提升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陣地,從生產、傳播、服務、管理等各方面研究提出推進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的基礎理論。

(二)模式探索。積極推動廣播電視和新興媒體在信息內容、技術應用、平台終端、管理手段上共融共通,探索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的路徑方法、體制機制改革等,從實踐中提煉出具有推廣價值的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模式。

(三)技術應用。順應發展需要,研究新技術在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中的成果轉化和落地應用,豐富廣播電視融合媒體內容生產和產品形態,提升廣播電視融合媒體傳輸分發和用戶服務能力。具備條件時,研發具有廣電特色和引領性的原創技術。

(四)項目孵化。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提供創新空間和孵化平台,培育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項目,轉化成為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案例。

二、創新中心申報

創新中心由依託單位提出申請,確因工作需要可包括若干共建單位。依託單位為地方單位的,由省級廣電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總局;依託單位為中央直屬單位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總局。

(一)申請條件

創新中心依託單位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並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在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方面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研究實力,以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作為工作方向和研究重點。

2.具備開展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研究和實踐的人才隊伍基礎,人才梯隊結構合理,負責人政治堅定、學術精神嚴謹踏實、勇於創新探索、工作成績突出,在業內有較大影響力。

3.有穩定的經費和工作場所,能夠較好地支撐創新中心開展工作和持續健康發展。

4.有較明晰的發展規劃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5.具有較強的成果轉化及應用推廣能力,能夠發揮較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二)申請材料

1.《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創新中心申請表》。

2.創新中心依託單位及共建單位情況;已具備的工作基礎、現有成果轉化及應用推廣情況;負責人、人才隊伍、經費、場地情況。

3.創新中心工作方向和未來三年發展規劃。

4.創新中心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建設情況。

5.其他有助於創新中心設立的材料。

三、創新中心管理

(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負責創新中心的設立和宏觀管理,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對創新中心進行統籌規劃,完善布局、優化結構。

(二)省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或依託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創新中心的業務開展和運行管理,給予創新中心相關配套資源和政策支持。

(三)依託單位是創新中心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工作方向和發展規劃完成創新中心各項任務,健全創新中心各項規章制度。

(四)共建單位是創新中心業務開展與運行管理的重要參與主體,負責配合依託單位完成相應工作。

(五)創新中心實行年度考核機制。每年4月前由依託單位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和上年度工作報告,經所在省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送總局。工作報告中應包括上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

(六)總局對創新中心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顯示創新中心偏離主要任務、連續多年創新成果欠缺或者未能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的,總局提出整改要求,依託單位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創新中心資格。

(七)創新中心的有效期為五年,五年期滿需要保留的,依託單位應當按照程序再次提出申請。

(八)創新中心如出現依託單位機構調整等重大情況變更,應當重新認定。變更共建單位,應當報總局備案。

(九)創新中心依託單位、共建單位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展業務,不得以創新中心名義新增機構、編制。

(十)創新中心依託單位、共建單位不得以創新中心名義變相收取會費、加盟費等費用。

(十一)未盡事宜由總局負責解釋。

四、支持政策

總局對創新中心予以命名掛牌,地方單位申請的創新中心命名為「中國(地名)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創新中心」,中央直屬單位申請的創新中心命名為「國家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創新中心」。

總局採取鼓勵先行先試、優化資源配置、優先納入發展規劃等多種方式支持創新中心發展。對創新中心取得的各項優秀成果,總局優先向全國進行推廣,加強成果轉化應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19年9月25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PWRbtm0BMH2_cNUgTbT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