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布中小學校健康食堂標準,要有營養配餐人員

2019-09-15     畫報湖北

文/文翔 通訊員/毛旭

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湖北省中小學校健康食堂標準》,對中小學校食堂的設施布局、規範操作、營養健康指標等作出了明確要求。

標準共分為責任管理、制度管理、設施布局、規範操作、營養健康指標、社會監督等7部分共37條具體內容,其中設施布局、規範操作、營養健康指標是標準中的重點。

通知明確,要在「明廚亮灶」的基礎上,突出營養健康理念和措施,重點做到「四有」,即有人,有專兼職的營養配餐人員(營養指導員),負責營養配餐或指導師生學生正確選餐,廚師應掌握製作低鹽少油菜肴技能;有措施,菜單上有低鹽少油菜品,菜譜標示菜品能量,有條件的餐飲(食堂)可標註各類營養成分和營養均衡的配餐建議,每周應公布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有環境,餐廳(食堂)為無煙餐廳(食堂),有合理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識的宣傳氛圍和內容;有評估,開展健康食堂建設後,食堂就餐人群油、鹽攝入量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把學校健康食堂建設納入食品安全示範縣建設內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按照部門職責和分工加強對學校健康食堂建設工作的指導。通知還要求,各地在開展校園健康食堂建設工作的同時,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和營養健康相關知識。

(圖片來自網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P9SDSm0BJleJMoPMCaX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