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湖北省總工會發出 《關於切實做好2020年職工療休養工作的通知》(鄂工發[2020]12號),要求全省工會通過開展職工療休養、組織職工「省內游」、為職工辦理文旅年票等措施,真情關愛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職工,積極推動旅遊扶貧提振消費,對沖疫情影響,助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通知》指出,今年,全省各級工會在做好例行的勞模療休養工作同時,可有序組織投身疫情防控一線職工在湖北範圍內開展療休養活動,重點到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連片貧困地區,特別是9個深度貧困縣的旅遊度假區、特色景點、美麗鄉村和工會療養院所(基地)。有條件的地方總工會可邀請對口援鄂醫療隊來我省進行療休養。
《通知》要求,各基層工會要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待團體游放開後,積極組織職工分批到特色景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開展夏季消暑游、秋季主題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動,鼓勵到單位對口扶貧地區、駐點扶貧村開展健康有益的主題活動。
省總工會積極倡導職工自費休假游。各基層工會要著力推動落實省政府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外出旅遊創造有利條件」的倡議,在確保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調整作息安排,推動職工分時段、錯峰休假。 在限額內,各級工會可用工會會費為會員購買文旅年票,鼓勵和引導職工結合法定節假日,自費開展旅遊休假活動。
相關解讀
問:省總工會啟動今年職工療休養活動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今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收官之年,也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考之年。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總工會經與有關方面議定,啟動職工療休養活動,就是 希望通過關心關愛廣大職工身心健康,充分發揮職工療休養的槓桿作用,助力省內文旅、服務等消費市場儘快復甦,助力鄉村振興和提振消費,助推全面邁入小康。
問:職工療休養活動具體如何操作?可參觀景點嗎?
答:各級工會可分批次、分時段組織投身疫情防控一線職工療休養活動。 療休養活動占用工作日一般不超過5天,不沖抵職工年休假。經批准參加療休養的對象,療休養經費可從工會經費和職工福利經費中列支, 費用標準不超過3000元/人。 要為療休養人員購買覆蓋全程的人身意外險,費用可在療休養總費用中列支。療休養期間,應精心組織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合理安排相應的文化旅遊參觀活動,但參觀收費景點按照全國總工會總工辦發﹝2019﹞21號文規定,控制在3個以內。
問:今年啟動的職工療休養活動是應時之舉還是今後的常態化工作?
答:一直以來,按照黨和政府的要求,全省工會每年都正常開展了勞模療休養活動。今年,在繼續開展勞模療休養活動的同時,啟動職工療休養活動,主要是因為在抗疫鬥爭中,我省廣大職工做出了巨大貢獻,需要及時幫助參與防疫一線的職工儘快調整身心,以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積極投身工作,同時也可以提振消費。所以, 今年啟動的職工療休養活動,是特殊年份的應時之舉。在今年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的基礎上,將積極探索職工療休養常態化工作機制。
問:今年開展勞模和職工療休養活動,有哪些禁止性規定?
答:各級工會在組織勞模療休養活動和今年職工療休養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廉政建設、作風建設有關規定。 嚴禁用公款相互吃請,嚴禁承辦單位虛開發票套現,嚴禁超範圍、超標準列支工會經費,嚴禁在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不足的情況下相互攀比,增加財政負擔,嚴禁冒名頂替參加療休養,嚴禁未經單位批准、未落實安全責任自行出行報銷費用等行為。要堅守安全底線,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和衛生安全,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鄭旭宴 責編/全欣 終審/杜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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