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6歲的孩子也有性需求,這是扯淡呢吧?
如果把「性需求」理解為生理需求,那確實是扯淡,孩子的性器官都沒得以發育完善,不會如我們成人般有明顯的生理反應。
實際上對於3~6歲的孩子而言,其性需求更多地是體現在心理上,最明顯的就是3~6歲的孩子在心理發展上會經歷「戀母情節」的發展階段,如果家長用了錯誤的方式讓孩子在此階段得到過分的滿足或者是受到挫折,那麼就會導致孩子形成心理固著,最終影響孩子的性觀念。
3~6歲孩子性需求的表現--兒子模仿爸爸,女兒模仿媽媽
孩子心理上的性需求,也並非在日常生活中全無表現,心理動機始終指導著孩子的行為,這就好比一個孩子面對喜歡的玩具,他就會用自己所能掌握的方式去獲取這個玩具。
而3~6歲孩子其性需求的表現,最明顯的就是在這個階段,兒子喜歡模仿爸爸,女兒喜歡模仿媽媽。
【兒子模仿爸爸,女兒模仿媽媽】
湯丸恰好就在3~6歲這個年齡段中,今年處於5歲的階段,最近他就做出了種種讓媽媽不理解的怪異行為,其行為的模仿對象,就是我的行為:
- 他喜歡模仿我看書,而且是我的書;
- 他喜歡拿著我的電動剃鬚刀,並模仿我刮鬍子的動作;
- 出門的時候,他要求一定要給他噴上香香的抑汗噴霧,而且指定要我用的那支;
但有些動作他不會模仿,例如我抽煙,熱天時在家裡為了涼快光膀子不穿上衣...而事實上他並非單純的不模仿這些動作,甚至非常抗拒這些動作。
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區分模仿行為?
我們並沒有下意識的去培養他讀書的習慣,刮鬍子更不是他的需求,噴上抑汗噴霧其實讓他感覺有點難受...為什麼他會喜歡上這些動作?
我們也並沒有教育他吸煙的壞處,有時天太熱還會鼓勵他在家也光膀子,但他為什麼又如此抗拒這些行為?
同樣,女兒淅淅在這個年齡段的時候,也有類似的情況:
- 模仿媽媽塗指甲,但是顏色一定是綠色(媽媽的是無色或者紅色);
- 模仿媽媽煮飯,「煮飯仔」玩具是她的最愛;
- 模仿媽媽減肥,有段時間是寧餓不吃,保持和媽媽吃一樣的減肥食物;
同樣的,此前我們也沒有在這些或對或錯的行為上對她進行過特定的提前教育。
在沒有找到根源(即他們的心理動機)之前,他們倆都處於屢教不改的情況中,讓我們為之氣急敗壞,但當理解他們的行為動機之後,一切就變得簡單起來。
孩子的模仿行為,並非隨意而為,而是有意識、有目的的行為
如果我們要改變孩子的行為習慣,就需要了解其行為動機是什麼,這樣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而在3~6歲的時候,孩子會進入一個名為「俄狄浦斯情結」的心理發展狀態中,在這個時段內,孩子會出現女兒戀父、兒子戀母的狀況,進而做出種種讓父母難以理解的、屢教不改的行為。
【模仿,是為了獲得異性父母的認同】
在這個時段,孩子會熱衷於模仿同性父母的特定行為,以取悅異性父母。即兒子模仿父親的行為取悅母親;女兒模仿母親的行為取悅父親。
而這個「特定」並不含糊,也不是偶然,一切都有跡可循:
一次我兩天沒刮鬍子,鬍子拉渣滴樣子極其猥瑣,隨後我在客廳邊看電視邊刮鬍子,媽媽從廚房出來後看到我的樣子,打趣地跟兩個孩子說:「你們看,爸爸把鬍子颳了,把臉上變乾淨了的樣子,是不是帥氣多了?」
湯丸顯然聽進去了,從那天開始,他就拿著我的刮鬍刀不放手,他片面的認為,刮鬍子能讓自己變帥氣,讓媽媽喜歡自己。
而當我吸煙的時候,媽媽會趕我出陽台,並和孩子們說:「你爸的煙味臭死了,最討厭吸煙的人了」--湯丸同樣聽進去了,他知道「抽煙」是很讓媽媽討厭的行為,會讓媽媽討厭自己。
女兒也是一樣,她之所以喜歡特定的綠色指甲油,是因為一次我和媽媽打趣的時候說到:「綠色的指甲更漂亮些」--淅淅堅定的認為,如果塗上綠色指甲油,爸爸會更喜歡她。
在俄狄浦斯的孩子,潛意識的更傾向於取悅異性父母,他們錯誤的認為自己也是異性父母的伴侶。
【模仿,是為了超越同性父母的地位】
與之獲得異性父母的認同,對待同性父母,孩子就不是那麼「友好」了--通俗的說法就是,男孩會出現戀母傾向且嫉妒父親,女孩會出現戀父傾向且嫉妒母親,他們都期望取代同性的父母而與異性的父母建立唯一的關係。
在這個時期,孩子會認為自己才是異性父母的最佳伴侶,並且應該是唯一的伴侶。而要達到這一目標,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擊敗同性父母,即兒子擊敗爸爸,女兒擊敗媽媽。
孩子一邊模仿同性父母所認同的、所喜歡的異性父母的行為,他們的潛台詞是:誇我,看!我比爸爸/媽媽做得更好,我比他強!我比他更適合你!
【模仿,是在學習認同自己的性別】
與之討好異性父母,擊敗同性父母,以取得自己的家庭定位不同,孩子對同性父母的模仿行為具備更長遠的社會屬性目標:認同自己的性別。
他們在模仿同性父母的行為的過程中,學習如何成為一個男/女人,這是一種從行為到心理的倒推式學習行為。
生理上的區別非常容易理解,但在心理上則不然,我們沒辦法給孩子展示一個男人的心理或者一個女人的心理應該是怎麼樣的,而同樣孩子也難以理解溫柔、陽剛這類比較模糊的「虛詞」的含義。
而把這些虛詞具體化的行為習慣,就是他們最好的、最直接的學習方式。
簡而言之,他們在同性父母的身上,學習怎麼成為一個男/女人,以獲得自己的性別認同感,最終走出社會的時候,他們就會建立明顯的男女有別的行為準則。
走不出「俄狄浦斯期」的孩子,成長後性觀念會有所扭曲
俄狄浦斯戀父/母期,是一個人成長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規律,違反規律是要受到懲罰的,如果在這個時期,孩子的性需求得不到合理的滿足,那麼孩子則會形成心理固著,最終影響孩子的世界觀、價值觀、性別觀。
心理固著,按照心理學家佛洛依德的說法,是指在成長過程中,在性心理發展的某個階段得到過分的滿足或者受到挫折會導致固著,固著將導致無法正常地進入性心理發展的下一個階段,最終可能形成與之對應的某種固結性人格。
走不出戀母情節的個例不斷在警醒著我們,例如弒母的北大才子吳謝宇,就是一個走不出戀母情節的自戀孩子:
他認為在父親離世後,自己就是母親最好的伴侶,在看到母親受父親離世所表現出來的痛苦之後,他自戀地認為終結母親的生命,就是幫助母親解脫。
而另一種違反規律,讓孩子走不出俄狄浦斯期的情況,就是對自己的性別不認同,最終孩子成為同性戀或者在性方面的畸形表現:
吳謝宇同樣有著在性方面的畸形表現,在弒母后的生活里,他以嫖娼為樂,而且警方在他的住所搜出各種虐待工具,其女友同樣表現他在性方面的畸形心態,以及逃亡期間的吳謝宇白天擔任補習機構老師,晚上則到酒吧做陪酒出台的工作。
及時併合理滿足孩子的性需求,讓孩子的心理順利成長
要幫助孩子走出戀父/母情節,需要遵循兩個原則:及時滿足性需求、合理滿足性需求。
- 及時滿足:3~6歲是關鍵
三歲前,孩子沒有性別意識,性需求也就無從說起:一般情況下,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與媽媽的關係最親密。
從三歲左右開始,孩子有了性別意識,會越來越渴望與異性父母親密,在約五歲的時候,這一願望達到頂峰。
3~6歲是性別認同的關鍵期。只有在這個階段,男孩(女孩)承認自己不如父親(母親),然後以模仿父親(母親)的方式實現對男性(女性)的認同,從而具備男性(女性)的性別意識,才是最自然的。
如果這個任務要放到六歲以後甚至青春期才去做,而父親(母親)又恰好是一個非常強大的人,做兒子(女兒)的就會感到無比痛苦。
- 合理滿足:給予適當的關注,拒絕孩子的行為
「合理」、「適當」,其本質在於平衡。
對3~6歲的孩子而言,他們想獲得異性父母的認同,同時又想擊敗同性父母,這是他們的性需求之一。
我們應該怎麼樣才能做到糾正孩子的行為的同時,又滿足他的這一性需求呢?答案是:認同需求,拒絕其行為。
譬如,大大地稱讚他(她)像爸爸(媽媽)的地方,告訴兒子(女兒),你好得快趕上爸爸(媽媽)了。
在糾正湯丸同學喜歡玩我的剃鬚刀時,媽媽就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讓湯丸放棄剃鬚刀的:「你的小臉蛋好乾凈,快趕得上爸爸了,剃鬚刀把你臉蛋颳得紅紅的反而不帥了!」
- 合理宣示主權:打破孩子的「幻想」
與配偶相愛,愛孩子,同時讓孩子知道,配偶才是自己合適的伴侶,他(她)與自己不僅僅是相愛,還可以幫助自己解決很多生活上的難題。
這會讓孩子懂得,父母無條件地愛他,但他只是一個還遠沒有長大的孩子,父母要負擔很多沉重的責任,而他安心地做快樂的孩子就行了。
而如果父母有意無意地利用孩子的戀母/父情節,與孩子建立過分親密的關係,則會讓孩子深陷此中難以自拔。
例如母親經常當著兒子的面指責丈夫不能幹、掙錢太少,做出種種鄙視父親的行為,並且對孩子說到:「兒子,你以後一定要比你爸爸強」,就會讓孩子認為自己比父親強大的假象。
淅爸有話說:3~6歲孩子的性需求,並沒有我們成人般的直接,善於發現他們的需求,才能幫助他們順利進入下一個階段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