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萬5買的保險,滿3個月就被拒賠,這是什麼情況?按照正常情況來看,重疾險的理賠應該更合理,更順利才對,那麼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下面跟我一起來了解下吧。
01
2019年真實案例
案例發生在2019年2月15日,當天江西南昌市民成先生拿到了檢查已久的兒子健康檢查報告,報告表示,兒子小哲被確診為急性髓系白血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的白血病。當天,成先生想起在2018年11月14日,曾經為兒子買過一份重疾險,就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結果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被保人小哲在「90天等待期內」出險,不能賠付。
兒子患白血病本來就是個非常不幸的消息,現在保險公司還不賠,這讓成先生氣不打一出來。為了得到該有的理賠,成先生向法院提起申述,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法院的幫助下,成先生最終得到了25萬元的重疾保險金賠償。
02
明明交了錢,為什麼保險公司不賠?
根據成先生的表述,他在2018年11月14日當天簽訂合同之後,便交了1萬5的保費,而且保險公司曾諾,只要過了90天等待期,確診大病一定理賠25萬。
而上面也已經說到,保險工作人員給出的拒賠理由是等待期內出險,不賠。如果符合等待期內出險的情況,那成先生確實得不到理賠,但這次案例比較特殊。
因為在保單合同上清楚寫著:「從本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90日內,被保險人首次發病並經醫院確診為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特定輕度重疾」,我們(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將退還您所支付的本附加險合同的保險費,本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同時終止,退還您所支付的主險合同保險費。這90日的時間成為等待期。」也就是說,只要在90天之後確診,就可以得到賠付。
03
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按照成先生給出的確診證明,保哥認為這次案例保險公司必須賠償,因為被保人小哲經醫院檢查,最終的確診時間是在2019年2月15日,那個時候成先生才得到的確診報告,對於保險公司「90天等待期」的說法,已經不再受限,所以成先生理應得到25萬元的賠償。
保哥總結:
其實類似於這種案例在現實生活中非常常見,有很多保險公司會利用投保人的不確定性,故意採用心理恐嚇,讓投保人認為自己沒有達到理賠條件,以此來逃避理賠責任。
所以保哥建議,大家無論是在買保險還是提交理賠申請的時候,一定要再三考慮,對自己的保單合同一定要多留個心眼,不要自己被騙了,還認為別人是對的。買保險是一件大事,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要花了錢又沒得保障,到頭來還得自己掏錢!為防止大家買保險被坑,近期我們推出了免費保險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