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一兒童被狗咬死狗主人被刑拘:有人被踩到尾巴了

2020-12-20   案件勞聞

原標題:鶴壁一兒童被狗咬死狗主人被刑拘:有人被踩到尾巴了

12月15日柳江村一兒童被狗咬傷。經確認,該兒童已無生命體徵。案發後立即組織開展偵查調查。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平(涉案犬只的主人) 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犬只已被依法處置。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這個案件有人會被踩到尾巴,不知道愛狗人士看到這則新聞後有什麼感觸?

河南鶴壁,3歲半的農村男童在家附近玩兒,被相距不到100米遠的鄰居家的狗撕咬,頭皮、胳膊和喉嚨被咬的血肉模糊,男童最終不治身亡。最讓家屬憤恨的是,被狗咬傷後,鄰居居然忙著處理現場,而不是第一時間通知他們。他們堅定的要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責任。狗主人已被刑拘,狗已被處置。

如果是烈性犬、且沒有拴繩或者雖然栓了繩但安全距離不夠,由此造成他人傷害的,個人認為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本罪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具體到本案,狗主人明知狗的烈性,可能會咬傷人,而沒有做好安全管理,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具有間接故意。可以說,今天被咬死的可能是這個小孩,也可能是別人家的孩子,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是符合本罪的構成的。

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修訂後的《危險犬類法案》規定,不管在公共場所還是私人場所,狗咬傷人判狗主人5年徒刑;狗咬死人判狗主人14年的徒刑

養狗養貓養啥都要好好養!沒法對他們認真負責就不要養!此次事件中的狗主人就是「隨便」養狗的狀態。農村裡養狗可以給狗圈一個小院子,讓他可以在特定範圍內活動,栓在一小片自己院子內的固定區域,一定要栓住!!!!但是像出事狗那樣的在屋外半放養形式,實在不敢苟同。

在寵物活動的範圍最好能加裝一個監控,也就一百來塊錢,可以日常觀察他的一舉一動,譬如說在這次事件中,就可以觀察到狗為什麼去咬人。比如我日常觀察我家刺蝟在幹嘛....看他有沒有做奇奇怪怪的事情。

對於很多農村裡養狗的方式實在是不太能理解。 過年回老家的時候,看到很多人對家裡的狗態度不冷不熱的,吃飯的時候給狗搞點吃的,剩下時間就讓狗自己自由發揮,狗可以到處瞎跑到處遊蕩。這種養狗的方式成本低,也不需要辦狗證啊,很多狗也都沒有打過疫苗什麼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我小時候小學那會,在村裡住。村裡很多人養狗,有些人都是散養。不圈繩子,讓狗只滿村的跑。我真的是很怕那些在村裡遊蕩的狗。自己小學下學回家,村裡的小路又不大。一個小孩子在路上看見個和自己那麼大的狗只很難不怕。 總有人說狗通人性,不會咬人的。

萬一哪天它突然不通呢? 有一次我放假出門玩,村裡有戶人家的狗生了一群小狗。我就正常的走,突然有一個小狗對我吠了起來。其他一窩的4 -5隻都一起圍著我。吠了一會,狗媽媽也趕來了。我都嚇住了,(我什麼都沒幹就走自己的路)那時候唯一記得住的就是 不要表現得自己很慫,我就壯著膽子在喊。喊了好一會(在年幼我的印象中有一個世界那麼長)4-5個小狗和一個大狗圍著我,一副想咬死我樣子。

辛虧有個路人甲出現,拿著棍子趕走了。 從此我進出村子都會自己帶一把雨傘或者在路邊撿一個樹枝防身。 那個生狗娃娃的,大狗記住我了。但是後來她關在院子裡,我每次路過都要吠(估計以為我欺負它孩子吧) 想想還是害怕 村裡養狗,除了有安全問題。還有非常嚴重的噪音問題。到了夜間那戶人家的狗開始吠了,這樣村裡的狗都此起彼伏的吠叫起來。 村裡文明養狗的人很少{不是沒有文明養狗的,但是根據我的觀察真的很少},棄養的犬只在村裡遊蕩也很威脅安全。

個別狗主人的素質、心態以及養狗產業鏈條的管理都是問題所在。但當務之急,仍然是要提高違規養狗者的法律成本,從嚴落實文明養犬相關規定,公開譴責不文明養狗行徑!

其實,筆者也喜歡狗,但一想到狂犬病致死率幾乎100%,一想到自己不在家的時候沒人照顧狗,一想到如果自己沒管理好狗會給他人帶來傷害,一想到狗叫會給鄰居帶來噪音騷擾,想來想去就放棄了養狗的想法。同時也不敢吃狗肉了

惡狗傷人的悲劇不斷發生,不斷重複,這已經充分說明了文明養犬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我真誠說心裡話:之所以這麼多年來狗患愈演愈烈,就是因為文明養狗這個謊言在拖延時間。如果每次發生慘烈的狗咬人事件,大家都呼籲禁狗令,絕對不是現在這個局面了。 所幸的是,覺醒的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人能看出來文明養犬這個理念本質上就有問題。現在的新趨勢就是呼籲禁狗令的人越來越多。

想來想去,一句話:狗是好狗,人卻不一定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