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不按規定倒車,危險只因一時疏忽

2020-04-02   江蘇網警

3月22日,李某駕駛小型客車,沿長深高速由北向南方向行駛至1805公里300米王興收費站時,因不按規定倒車,車輛尾部與正在依次停車排隊繳費由謝某駕駛的小型客車前部發生碰撞,致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李某負全責


據詢問得知,李某走錯車道,心裡著急,也沒有仔細觀察後方車輛,就倒車,致使兩車發生碰撞。



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該起事故責任認定如下:當事人李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謝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


沒裝ETC的車輛不要誤入ETC車道,每個收費站口上方都有電子屏,會標有「綠色通道」、「ETC」等,司機只要控制車速,進入收費站前提前看一眼就能知道;

其次,「ETC」通道前有導流區,印有巨大的「ETC」字樣,司機在通過時都能看到;

最後,一般「ETC」通道處於收費站左側,未裝有「ETC」車載設備的司機可靠右行駛,避免誤入「ETC」車道。即使誤入車道也不要慌張,仔細觀察後方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倒車、變道的方式來糾正錯誤。


來源:樂行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