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會議28日分組審議《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若干規定(草案)》,如何活化非遺項目、做好傳承傳播成為初審的焦點。
據統計,我市現有155項市級以上非遺項目(含國家級15項、省級73項),非遺保護單位159個,非遺傳承保護基地69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富。然而,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部分非遺賴以生存的生態逐步消失,一些傳統文化、民俗、技藝面臨後繼乏人的危險,為非遺保護制定地方性法規十分有必要。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及非遺類型,非遺保護管理體制,非遺調查和數字化保護,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單位的認定與管理,非遺的傳承傳播,非遺社會化保護及法律責任等。
審議中,委員們認為,要讓非遺項目活化,使其真正融入百姓生活、賦予其新的活力。「據我所知,目前我市不少非遺項目在傳承過程中都面臨難以生存的共性問題。比如從事軟木雕的人員,每月待遇僅2000多元,導致很難吸引年輕人加入。」有委員指出,在立法過程中,務必重視這方面的問題。
還有委員建議,應在草案中設置政府在資金、場所等方面給予非遺傳承保護項目幫扶的有關條款,使那些瀕臨消亡的非遺項目得以保存和延續。
據了解,為了探索非遺活化利用,草案提出鼓勵合理利用古厝,通過在古厝中開展非遺技藝表演、作品展示、特色文化體驗等,推進「非遺進古厝」活態傳承;鼓勵合理利用非遺資源,依託傳統藝術、傳統技藝、傳統民俗節慶等開發有市場潛力的文化、旅遊產品和服務。(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來源:福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