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銀保監會會同人行等部門起草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本次意見稿有幾項新規值得注意:
1、網絡小貸公司不得跨區域經營(比如北京註冊的小貸公司不得到廣東開展業務),若要跨區經營必須經過銀保監會批准;
2、聯合貸款的小貸公司出資不得低於30%,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ABS、發債融資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
3、從事網絡小貸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跨省經營網絡小貸不低於50億元;
4、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5、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前面三條主要是對網絡小貸公司進行約束的,對於借貸者來說關係不大,主要是第四和第五條。
單戶法人網絡小貸限額不超過100萬,這個似乎也不必多說。大的企業融資渠道相對暢通,資金需求量也較大,極少會考慮通過網貸借款,更別說還是小貸。中型企業來說,100萬可以暫時應急,不過也撐不了太久,更別說戰略性融資了。小型企業嘛,100萬也差不多了,前提以企業名義人家願意借給你,畢竟若非連帶責任,企業資產很難清算得出這麼多錢。
具體來聊聊個人網絡小額貸款這塊。
需要注意的是,網絡小貸和網貸還是有所區別的,網貸包括銀行網貸和網絡小貸。而網絡小貸中除了大夥印象里那些看起來不正規的借款平台之外,也有不少像阿里、百度、騰訊、京東這類大企業大平台的產品。
那麼,網絡小貸個人最高30萬元算不算過於「苛刻」了呢?
不妨先對比一番。
在今年5月9日的時候,銀保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也就是說,銀行網貸給個人的額度不能超過20萬元,
也就是現在擬給網絡小貸30萬元的限高已經要比「正規軍」的銀行多給了1/3的額度,從這點上看,算是非常寬裕的了。
不過這是給網絡小貸公司規定的最高額度,個人來說,按照本次新規的規定,能夠貸到10萬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為什麼,因為個人網絡小貸額度「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且這個數據和30萬相比,「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
年均收入三分之一,要貸到30萬的最高額度,必須最近三年年均收入超過90萬。年均收入超過90萬的人,有幾個會有30萬的貸款需求的,除非臨時應急周轉或者炒房小短缺。而且能夠有這樣收入的人,一般也不會去考慮網絡小貸了,要貸也是優先選擇銀行。
就算是10萬的網絡小貸額度,都需要30萬年均收入的支撐,這意味著月均收入要達到2萬5。
實際生活中,有幾個人會有這樣的月收入?
所以說,若是真的嚴格執行,80%以上的人連貸10萬的資格都沒有。
別忘了,按照新規的規定,個人總體負債也是要被列入網絡小貸的審查範圍的,這就堵住了那些以高負債換取高收入的人群。
當然,其中有很多界定還是「有得商量的」,就好像有些人在辦理房貸前可以增加自己的收入流水一樣,網絡小貸的收入也具有很大的認定彈性。
不管怎麼說,這一新規由於有條件上的具體數字化,相比以前,對於小貸公司的限制著實不小了。
話說回來,如果可以在銀行貸得了錢的,又有幾個人願意申請網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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