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丨洛陽一企業被實名舉報後:車間仍在生產

2020-04-22     大河客戶端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曹傑 李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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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河南省人民防空協會(下稱省人防協會)接群眾舉報稱,洛陽偃師市一家企業涉嫌違法生產經營人防防護設備,並現場向當地公安機關、人防辦報案。

然而實名舉報後,儘管現場證據確鑿,卻遭遇了查處難題:當天從上午10時,一直到晚上7時,舉報人一直在該廠守候,相關部門未能給出具體的處理意見,先後來了幾撥人,四處請教咋執法。

現場:成品露天存放,舉報人稱一看就知不符合標準

「前段時間,我們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偃師市有一家公司違法生產經營人防防護設備。接舉報後,我們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走訪調查,發現確實存在。」省人防協會理事單位負責人張遠航說,隨即將該情況上報至省人防協會設備專業管理委員會,隨後協會授權我們,聯合以實名舉報的方式向偃師市公安局報案。

4月21日,省人防協會多家理事單位負責人分別從周口、鞏義、新鄉、平頂山、鄭州等地趕赴偃師,協助當地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查處,並將其前期掌握的相關情況和視頻資料向記者進行投訴。

21日上午10時,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驅車來到位於偃師市顧縣鎮曲家寨村被實名舉報企業所在地。「涉嫌違法生產經營人防防護設備的公司就在這兒。」該協會一名理事單位負責人說。

記者看到,該公司大門處未懸掛任何的標示,廠房內,機器聲轟鳴,10多名工人正在生產大封堵框、大門框、封堵板等人防防護設備。廠區一角,露天存放了大量的人防防護設備封堵門成品,有一些從外觀看已經銹跡斑斑,還有一處用帆布蓋著。

「這些成品明顯一看就不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河南金鑫人防防護設備有限公司范全軍說,人防防護設備不允許露天存放,另外封堵門鋼板的厚度明顯不夠,有的竟然還是用鋼板進行拼接的,封堵門上的吊裝環焊接用的是點焊,這都是不符合標準的。

被舉報的廠區內露天存放了大量的人防防護設備

都沒辦過類似案件,來幾撥人,四處請教咋執法

接實名舉報後,偃師市公安局民警、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率先趕到,對現場進行走訪調查。

而後該市場監管部門相關人員解釋,經了解,因涉及人防防護設備的生產經營,根據《人民防空專用設備生產安裝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人防設備生產安裝管理工作,所以此案屬於偃師市人防辦管轄,不歸他們管。

隨後,偃師市人防辦工作人員也來到現場,經過走訪和討論後,該市人防辦工程科負責人表示,之前沒有辦過類似案件。經過多次向市人防辦、省人防辦請教溝通,稱目前該企業確實不在省人防辦公布的人防從業企業名錄之內,也沒有取得資質,但他們力量薄弱,而且現在人防辦併入市住建局,需要等市住建局的執法隊過來,畢竟他們經驗豐富。

又等待了一段時間後,偃師市住建局執法隊人員趕來,不過也沒有給出具體的說法。不一會兒,他們與人防辦工程科人員一同離去,稱「回去要向領導彙報,現在拿不准,讓舉報人在此等待。」

此時已是下午兩點半左右,舉報人已經在該廠等待了近四個半小時。無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遂於下午3時50分,與洛陽市人防辦工程科取得聯繫,向其介紹了舉報人掌握的情況,對方稱與偃師市人防辦聯繫後,給予答覆。隨後,洛陽市人防辦工程科向記者介紹,已經與偃師市人防辦工程科的人員取得聯繫,很快就返回現場,讓在廠內等待。

存放的人防防護設備看起來銹跡斑斑,舉報人稱,這都不合格

廠間內仍在生產

實名舉報等一天,人防辦卻稱確實違法,沒依據可查

4時40分,偃師市人防辦工程科的人員再次返回現場,面對舉報人的追問,該工程科楊姓負責人表示,被舉報企業確實存在違法,但仍表示對該企業生產和銷售的查處,沒有依據可查。期間,他多次強調偃師市人防辦力量薄弱,在協調市人防辦能否介入。直到當晚7時,如何處置,仍舊沒有結論。

河南金馬恆泰人防防護設備有限公司樊玉生告訴記者,人防設備生產安裝實行的是目錄管理制度。國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門通過 《人民防空專用設備產品目錄》建立遴選淘汰機制,保證生產安裝的人防設備符合質量要求。目前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官方網站公示的人防從業企業名錄,一共37家,其中有2家處於停業狀態,1家為特種凈化裝備公司,並無偃師市的這家企業。

「參與生產經營人防防護設備的企業都有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和安裝企業資格認定證書,這家企業根本不具備資質,屬於私自加工。」河南干弘人防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仰曙光說,定點生產廠家原材料進貨、到廠、驗收都是經過嚴格篩選的,而這個公司生產的產品明顯達不到國家標準,流入到市場後,會導致人防工程報廢,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生產車間內,仍在生產

車間內,工人們正在生產

車間內工人們正在生產

已要求該廠停工,洛陽市人防辦將協同進行現場調查

4月22日下午,偃師市人防辦工程科楊姓負責人表示,縣、市兩級人防辦都沒有處理過類似的事情,相關法律條款沒有具體規定此類事情該如何處罰,所以處理起來非常謹慎,需要更加準確,當天在現場不停地向上級部門彙報溝通,查有關法律規定,不存在推諉扯皮。

「4月21日晚,我在現場一直待到晚上9點多才離開,要求該廠區負責人必須停工,現場成品、半成品原封不動的保存到位。」楊姓負責人說,4月23日,洛陽市人防辦相關人員也將來到該處,與他們一起再進行現場調查,儘快給出準確的結論,再對該廠做下一步處理。隨後,洛陽市人防辦工程科負責人也向記者打來電話表示,雖然是屬地管理,但畢竟是人防的事情,4月23日,他們將與法規科、偃師市人防辦一起到該廠區進行實地調查。

對此,實名舉報的省人防協會多家理事單位負責人表示,希望省市有關部門尤其是人防部門能夠引起重視,儘快給出答覆。

針對此事,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將繼續關注。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張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HaU3pHEBnkjnB-0zkf8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