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兩男子真的是膽子太肥了
竟然做出這種事
等待他們的將是嚴厲的懲罰
3月5日下午,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走私凍品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判處余某林二年四個月,余某濟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對查獲的涉案物品及涉案貨船一艘予以沒收。
案件回訪:
2019年10月2日,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濟受人邀集去運輸走私貨,兩人明知裝載的是不明凍肉,仍然決定為8000元運費鋌而走險。二被告駕駛貨船從廣西合浦縣西場鎮官井碼頭,至中國與越南交接的海域從一艘越南船上接載凍貨,同月5日22時許,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濟駕駛裝載凍品的貨船回到欽州市欽南區犀牛腳鎮炮台村碼頭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現場扣押凍雞腳、凍豬雜一批。
如實認罪:
經清點:該批凍品共4847件重54.47噸。經欽州海關鑑定,該批貨物未按法律法規程序進口,且來自口蹄疫、非洲豬瘟、禽流感疫區,是國家禁止進境物品。
在庭審中,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濟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認罪認罰。
依法判決:
欽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濟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款、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綜合被告人余某林,余某濟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說法:
本案被告人違反國家的進出口管理制度,明知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而運輸的行為是走私犯罪。
看似美味的凍雞腳、凍豬等雜副產品,如果未經國家檢驗檢疫,甚至來自疫區,可想而知會嚴重威脅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該案查獲的是來自口蹄疫、非洲豬瘟、禽流感疫區動物凍品,一旦流入市場銷售,對公共衛生安全、公民生命健康會構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後果。
人的生命健康高於一切,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切危害社會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對於這種黑心的走私商販
應該給予嚴厲的懲罰
圖文來源:欽南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HQAXsXAB3uTiws8KYpw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