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500元!永川人也可領這項補貼!

2019-07-14   永川微發布

一、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是指累計繳費年限,而不是連續繳費年限。

2

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指下列人員:

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也可申領失業金)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

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二、失業金的標準是多少?

從2019年1月1日起,在渝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與城鎮職工統一參保繳費、統一待遇水平、統一計算繳費期限。

從2019年1月1日起,失業金標準為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的80%

(即1800×80%=1440元/月)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參保,且戶籍地在深度貧困縣(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的失業保險領金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的90%

(即1800×90%=1620元/月)

:市外參加失業保險,轉入深度貧困縣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仍按照原有政策享受相應待遇。

一、那些人可以享受生活費補貼?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登記失業人員中,在重慶市內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含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專項培訓)或創業培訓並獲得培訓補貼的重慶籍低保家庭人員、殘疾人、去產能企業職工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二、生活費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最長不超過30

註:每人每年領取一次。失業人員生活費補貼與失業保險金不可同時領取。

三、怎樣申領生活費補貼?

生活費補貼由失業人員本人申請,直補個人,實行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失業人員在培訓補貼到帳之日起6個月內(2019年第一次申報可適當放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卡原件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領。

經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帳戶或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帳戶上

(來源:重慶人社)

編輯:曹程 蘭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