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渭南臨渭區2月6日零時起,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人採購物資....

2020-02-05     i渭南


臨渭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在各小區採取居民限制出行等措施的通告


為落實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做好臨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決定於2020年2月6日零時起,在本轄區內採取限制出行等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體公民一律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轄區範圍內所有小區(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


三、小區居民一律測體溫。憑身份證、出入證或通行證進出小區並由門衛做好登記。參與疫情防控公職人員、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人員憑通行證出入。居民出入證在各小區辦理,參與疫情防控公職人員通行證由所在單位核發辦理,因涉及公共服務工作需要人員,通行證在小區申請由社區辦理。


四、小區之外人員和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五、臨渭區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本小區及居住地社區報告,並自覺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街道、社區要切實做好服務保障和監督落實。


六、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本小區、社區報告,必須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物,實行實名制登記,第一時間上報區衛健局(2074114)。


七、居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儘量不外出(經核准需要上班工作的人員除外)。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持身份證和本小區出入證外出採購生活物資,每次外出不得超過三小時,外出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許出門。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醫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八、「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


九、公共場所及小區內的休閒區域、活動場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員聚集、不得遛狗、不得進行棋牌等娛樂活動。


十、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停出租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出租戶(房東)必須做好臨渭區外返回的承租人勸阻工作,確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臨渭區。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必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十一、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十二、疫情重點地區來渭,返鄉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隱瞞、謊報行程及活動軌跡的,未按照防控要求自我隔離的,一律依法嚴厲打擊。


十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經營人員、購物居民必須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


十四、全區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管控居民不出門、不串門、不集聚,主動報告個人和親屬是否去過疫情重點地方等,凡發現黨員幹部、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將從嚴處理。


十五、所有市民嚴禁散布謠言,謊報疫情。對違反有關防控規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從重從快處罰。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來源:渭南廣播電視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E7o9FnABgx9BqZZI5Cc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