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以村委會為主體的拆遷?

2023-03-28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如何破解以村委會為主體的拆遷?

導讀:最近在諮詢中,又再次遇到多個當事人反映:村委會組織人員強拆我家房子、村委會向我們宣傳徵收政策,並與我們簽訂了以村委會為拆遷人的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等等全部是以村委會為主的徵收搬遷行為。

這樣的情況在某些地方或某些項目中頻頻出現村委會忙碌的身影,但是在面對村民正當、合理的補償安置訴求時,卻又告知村民,這是國家大事,必須配合,且是無條件配合....等言辭,又讓人村委會的形象又「高大上」了起來。

難道村民只能無條件配合而無任何法律救濟嗎?以下幾點是律師在案件實操中遇到比較典型的問題,律師對此也給出了相應的救濟策略。

首先,村委會屬於村民自治組織,不具有行政機關的職能,不具有獨立承擔行政職責的能力,一般不能作為行政案件的被告,法院亦不受理。因此,在立案時就有可能陷入僵局,從而打擊村民的維權的決心。

第二,在某些項目中,只能在村民公開欄上見到張貼的「致全體村民的一封信」,內容中提到,為了村民利益,制定如下補償方案等等,並加蓋村委會公章。

此時,村民並未見到相應的征地公告,徵收補償安置方案、評估報告等文件,村村委會便直接以自己名義與村民簽訂補償方案,等村民醒悟過來,發現補償標準過低,不能滿足正常的生活居住生活水平,甚至降低了生活水平,想要反悔確認補償安置協議無效,經法院法院審理的結果可能會以簽訂協議時雙方協商一致,且該項目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為由判決駁回訴求。

這就要求村民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儘量將你認為比較公平的補償訴求向村委會提出,並以徵收程序違法為談判砝碼,拒絕簽字,為後期的維權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三,切莫隨便答應先拆房子,後簽協議。

實踐中,老百姓對於拆遷可能這輩子就遇見一次,對於徵收政策的規定知之甚少,與具有專業能力的徵收部門相比,我們可能知道的知識僅是冰山一角。

徵收部門為了儘快讓我們簽字,採用軟磨硬泡、輪流換崗的方式去你家進行談判,幾輪下來,招架不住便稀里糊塗的答應了對方的要求,並在對方給的「自願交房單」上簽字,對於交房單的內容根本不看,就認可了無任何附屬設施及物品,從而為後期的行政賠償埋下隱患。

因此,簽字慎重,更要看清內容,否則將給維權帶來極大阻礙。

第四,產權安置以村民房屋測繪時登記的房屋面積予以確認。

入戶測量是徵收(無論合法與否)的前置程序,因此,在測量過程中,房屋面積有出入,要及時更正,不要輕信測量人員所說的,我們只管測量,後前有問題在更正,這種說法基本上就沒有更正的機會。

在此提醒各被拆遷人能現場更正的一定要現場更正,防止出現違法建築面積認定的不利後果。如果被登記為違法建築面積則可能面臨被強制拆除的風險。

第五,要及時行使聽證等權利。

尤其是對補償安置方案的聽證,要求徵收部門組織聽證會,積極表達訴求。補償安置方案通俗的講就是按照該方案給你幾套房子,多少錢,關係到每個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

綜上,如果你所在的村莊遇到徵收拆遷,卻是村委會在出面主導徵收行為,需要各被徵收人擦亮眼睛,對照上述情況,建議專業的事情由專業的人處理,第一時間諮詢律師,儘早的介入徵收程序,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9f13352e8be011b2f4c47b8282890d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