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位準大學生,在網上吐槽自己的父親。
大概是高考的成績不錯,該生得到了幾萬元的獎學金。
這當然是高興事。
但讓那位同學不滿意的是,父親要拿這些錢去交四年的學費,然後剩下的當生活費,一個星期再補300元。
對於父親的做法,那位同學稱「很賤」「很噁心」。
02
首先必須承認,孩子的獎學金歸屬權一定是孩子,這一點沒有疑義。
但作為父母,有沒有這些獎學金的支配權,用這些錢來替孩子交學費和生活費?
我覺得有。
剛剛高中畢業,孩子的年齡應該在18歲上下。
如果孩子沒有年滿18歲,還是未成年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家長作為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這可以分三個方面理解,一是監護人有保護孩子財產的職責,二是監護人不能花孩子的錢,三是如果為了孩子的利益的話可以花。
什麼是「被監護人的利益」?通常包括「父母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學費等」、「父母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情形。
顯然,這時候家長用孩子的獎學金為孩子交學費一點問題都沒有。
03
那麼,如果孩子年滿18歲了,家長還能不能這麼做?
我可以講一個某著名音樂人的故事,你就能明白了。
當年高考報志願,他想報考江南一些山清水秀、美女如雲的地方,而父母想讓他報考北京的名校。
按理說,高考報志願是孩子的自由,家長不能干涉,但他那身為高級知識分子的父母卻跟他推心置腹地談了一次心:
「一個人不能有兩個世界觀都為你用,你要自由,你說你是西方人,然後你讓我們給你錢,供你讀書,你說你是東方人,你要自己選一個。」
態度很明確,你想自由選擇高考志願,就別花我的錢,想讓我花錢供你讀書,就得聽我的意見。
最終,那哥們乖乖地選擇了屈服。
我想,那位被孩子抱怨的父親,也可以這樣處理。
只要你以後不用再花我的錢,那麼你的獎學金全歸你,愛咋花就咋花。
04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你的所謂自由,和你的能力直接相關。
說實話,如果你成年了,工作了,掙了錢無論是想投資還是想消費,父母都干涉不著。
因為你已經能夠自己為自己負責,那時候父母最多可以給你提點建議,你不聽他們也沒辦法。
但即使到了那時候,如果你的收入不夠支出,還得找父母要錢補貼自己,那麼你怎麼花錢父母也得管。
翅膀硬了想單飛,這是成長的必然過程。
甚至,你的父母一直在盼著你能單飛的那一天。
但現在是,父母在背著你飛,你只是趴在父母的背上跟著飛,剛剛會撲騰幾下翅膀而已。
那麼,就不能你想怎麼飛就怎麼飛,有時候父母甚至會要求你,別瞎撲騰。
這不是父母霸道,而是為了你好,怕你飛錯了方向。
05
最後,我想說一下那位準大學生的用詞。
如果你的父親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你說他「賤」,說他「噁心」,我還贊成你是大義滅親。
你的父親只是用你的獎學金幫你交學費,你不能用這樣惡毒的語言去形容他。
說實話,我覺得你父親現在做的唯一有點「賤」的事情,就是對你這樣一個不懂事的孩子,還每星期給你加300塊的零花錢。
明珠絮語(ID:tsliuchanghai),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新書《為自己讀書》正在噹噹、京東、天貓等平台熱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