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福建一家三口全是重刑犯,將20名姑娘囚禁,強迫她們賣自己

2022-06-20     史家霸唱

原標題:回顧 福建一家三口全是重刑犯,將20名姑娘囚禁,強迫她們賣自己

「我曾聽說住在羅生門的惡鬼,因為害怕人性的殘忍而逃走。」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內心都堅持著一份善良的底線,但人性之惡,卻在少數魔鬼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魔鬼為了滿足自身私慾可以不擇手段,正因如此法律才有存在的意義,法律維持的是一種合乎樸素倫理道德觀的秩序。

一般人面對弱勢群體會產生同情憐憫情感,住在人性中的魔鬼卻不同,魔鬼首先想到的,是利用對方的弱勢加以剝削,2012年,在福建和廣州兩地警方的通力配合下,一個涉嫌誘騙、強迫女性賣Y的團伙被摧毀,東躲西藏的主犯張某落網,用魔鬼來形容張某便絲毫不為過。

面對比自己弱小得多的女孩們,張某沒有任何憐憫之心,反而和家人等同夥一起肆意欺壓利用她們為自己賺錢,受害人得到解救後,張某一家自然也要面臨法律的嚴懲。

艷艷(化名)是一名來自湖南的年輕女孩,自小在偏僻山村中長大的她,在16歲外出打工前,對世界的認知極少,正因如此,她外出打工後沒有太多的警惕和防備心理,為了排解獨在異鄉為異客的孤獨感覺,艷艷學會了上網交友、聊天,某天,一個叫張成的男子闖入了她的世界。

張成告訴艷艷,自己是福建人,家裡開著公司,資產千萬,看過張成給自己發的照片後,艷艷怦然心動,她出來打了這麼久的工,一直沒有找到個合適的男友陪伴關懷,素未謀面的網友噓寒問暖之餘,還不經意地向艷艷展示自己的富二代生活,沒過多久,艷艷便相信了對方的誠意,買了去福建大田縣的車票「奔現」。

等待她的自然不是什麼與富二代長相廝守的夢幻愛情,而是赤裸裸的欺騙,張成承諾等艷艷到達福建後便會安排她進自己家的公司工作,每月輕輕鬆鬆拿高薪,可見面之後,張成卻將她帶到了一處出租屋,艷艷隨即失去了人身自由,這時她才明白自己究竟掉入了什麼樣的陷阱。

張成當然不是什麼真的富二代,實際上,他早就已經結婚,只是這對夫妻不做正經事,反而跟著父親張某發展犯罪組織牟取不法暴利,原來張某在當地開了一家按摩店,表面上經營合規,看起來沒任何問題,然而內里,這是一處魔窟,除了艷艷之外,還有20多名來自外地的女孩,誤信網友被引誘至此遭到囚禁看管。

艷艷不想出賣自己的身體為他們換取金錢,卻因為遭到折磨而不得不從,由於10多個團伙成員分工十分明確,組織、誘騙、經營、看管每個流程都早已安排好,艷艷與其他女孩都無法輕易找到機會逃走,以張某為首的惡魔為了控制女孩,毆打、拍下隱私照,甚至以死亡為威脅,害怕再也無法見到家人的女孩只能暫時屈服。

張某將兒子、兒媳都拉入了「生意」中,將20多名女孩當成為自己牟利的工具,強迫她們接待客人收取p資以獲利,這種行為毫無疑問已經屬於犯罪,因為受害女孩都是遭到威脅才賣Y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Y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之規定,根據本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Y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Y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QJ、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依相關司法解釋,強迫他人賣Y,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賣Y人員累計達五人以上的;

(二)賣Y人員中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X病的人累計達三人以上的;

(三)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Y的;

(四)造成被強迫賣Y的人自殘、自殺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而張某與兒子、兒媳為了牟利不擇手段,發展同夥,分工囚禁女孩強迫賣Y之餘,團伙的男性成員還對女孩實施強行侵害,其行為屬於QJ,並有LJ情節,作為主犯的張某更涉嫌故意傷害,好在2012年警方接到報案,隨即將艷艷等女孩深陷其中的魔窟搗毀,主犯張家父子及其兒媳倉皇出逃,最終仍是在廣州落網。

即使出逃在外張某也沒有放棄他的「事業」,他落網後,警方還解救出被張某困在髮廊中強迫賣Y的兩名女孩,張某身犯數罪不說,還是犯罪團伙的頭目,《刑法》規定,「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這意味著張某作為集團首要分子將得到最為嚴厲的懲罰,而他的兒子、兒媳身為幫凶同樣要面臨重刑,其餘團伙成員或涉嫌QJ或協助組織賣Y,或許罪不至死但將一一判刑,很難想像,張家的門風竟然如此墮落,從上到下全無羞恥心也全無對法律的敬和畏,他們囚禁、傷害女孩,末了也將自己送入了法律的籠子中,落得如此下場實屬罪有應得。

(本文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9da5f8b14f16c15fe8b8400ae7eb1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