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個無厘頭的段子傳得很火:
因為香港打孩子犯法,所以不少香港媽媽想要「教育」孩子,就會利用周末時間開車把孩子帶到深圳。
每逢周末時,香港媽媽就會對孩子溫言細語地說道:
「阿仔,這周媽媽帶你到深圳玩兩天,咱們去吃『藤條燜豬肉』。」
結果等到深圳下了車,第一件事就是暴揍孩子一頓,港媽們嘴裡還喊著:
「下次聽不聽話?不聽話就帶你到深圳玩!」
對某些香港孩子來說,可能深圳已經成了不折不扣的「童年陰影」,基本就相當於成年人眼中的緬甸。
雖然這個段子被傳得有些離譜,但話說回來,香港在保護孩子方面確實做得很嚴苛,以至於真的有家長曾因打孩子被送進了監獄。
如何在避免訴諸暴力的情況下,幫孩子養成敬畏之心,可能是香港家長乃至於所有家長面臨的大難題。
2021年11月8日,香港一位警察爸爸正在輔導孩子功課。
跟很多家長一樣,這位香港爸爸在輔導孩子時,也是一度情緒崩潰,被氣得不輕。
終於,當女兒背書忍不住偷看的時候,這位港爸徹底忍不住了,怒火爆發。
先是拿一本簿子打了女兒的頭部,緊接著實在氣不過,又順手抄起旁邊的衣架,擊打女兒的腿部。
好巧不巧的是,這一幕恰好被廚房裡工作的保姆聽到,於是她趕緊走出客廳查看,正好看到父親拿衣架擊打女兒的這一幕,就將其攔了下來。
等到第二天,女兒將自己被打的事情告訴了正跟爸爸分居鬧離婚的媽媽。
媽媽在看到女兒右大腿上有一道10厘米長的紅印後,立即報警,於是這位從事警察職業的爸爸就被抓了起來。
最終,這位父親被指控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獲准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年,控罪獲撤銷,須支付500元訟費。
父親輔導女兒作業,一時沒忍住動了手,竟然被女兒送上了法庭,雖然乍聽起來有些離譜,但對於法律中明確規定禁止虐待和體罰孩子的香港來說,這其實也是正常操作。
歸根結底,香港也是為了保護孩子免受傷害,儘管這種方式有些「一刀切」的嫌疑。
說到打孩子這件事,很多家長可能會覺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該有的教訓必須要有,像香港這樣完全不打孩子壓根做不到,而且也起不到應有的教育效果。
但實際上,有些家長可能曲解了打孩子這件事的本質:
我們不是為了以暴力的方式發泄情緒,而是要為孩子養成一顆敬畏之心,讓孩子能夠明白,犯錯誤要付出代價。
綜藝節目《圓桌派》中,主持人竇文濤曾經分享一段親身經歷。
他說只要自己小時候犯了錯誤,父親就一定會動手打他。
但父親的打,和大多數家長的打都不太一樣,甚至稱得上是一門「藝術」。
父親會抄起一樣傢伙,可揮舞半天,最終只會落在竇文濤身上一下,並且哪怕只打一下,也打得很輕。
竇文濤回憶童年的經歷,雖然父親並沒有真的對他「下狠手」,可這種「雷聲大雨點小」的嚇唬,依舊為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他學會了反省和敬畏。
因此,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比打罵更重要的,是為孩子養成一顆敬畏之心,打只是手段,並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
台灣大學教授曾仕強,曾經在講座中談起「如何打孩子」,他認為「打不打不是問題,怎麼打孩子才是問題」。
那到底該如何「打孩子」呢?
曾教授給出了一套標準流程,可供大家參考:
當孩子第一次犯錯時,我們可以不必去打他,而是要去告訴孩子犯下的錯誤在哪裡,應該如何避免犯錯,讓孩子加深對錯誤的印象。
但顯而易見的是,幾乎所有孩子都會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很多時候會犯下同樣的錯誤。
而當孩子再次犯錯時,我們除了重複上面的流程外,同時還要告訴孩子:
如果還有下次,那麼我就會懲罰你,打你一次讓你長記性。
等到孩子真的第三次犯錯時,我們不必再跟孩子多說,只需要讓孩子去找一樣東西,由他來決定「被打的方式」。
不過,即便孩子真的拿來了木棍、掃把,我們也沒必要真的動手,只需要問問孩子「打哪裡」、「打幾下」,就已經足夠了。
因為上面這三步過程中,已經為孩子留下足夠深刻的教訓,就等同於起到了「打罵」的效果,使孩子產生了敬畏之心。
正如李玫瑾教授所說:
「人的成長過程中,除了愛之外,還有個敬和畏。」
「打孩子」是必要的教育手段,但怎樣「打」卻值得我們每位家長去斟酌,不分青紅皂白地對孩子施以暴力,往往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結語:
好的家庭教育,一定能夠幫孩子養成一顆敬畏之心,使孩子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做,有些錯誤不能犯。
打不打孩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幫孩子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學會遵守和敬畏規則,懲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今日話題:你平時會對孩子動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