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強制彈窗廣告將用戶手機流量變現,被判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原標題:利用強制彈窗廣告將用戶手機流量變現,被判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原標題:利用強制彈窗廣告將用戶手機流量變現,兩名軟體開發者及其公司被判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明明是從正規軟體商店下載的軟體,卻成為用戶手機中揮之不去的「毒瘤」,只要解鎖手機就會彈出廣告,且「霸屏」播放無法跳過。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依法判處被告公司罰金1萬元,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在案退繳款及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2020年,牛某和高某合夥成立了一家研發手機工具類應用軟體的公司,主要面向安卓應用市場下載使用。之後,為增加廣告收益,二人決定在開發的諸多手機應用軟體中插入廣告代碼壓縮包,設置強制彈窗廣告功能,通過後台監控用戶的解鎖屏、安裝或卸載軟體、充電、連接WiFi等操作,強制用戶手機自動播放彈窗廣告,並隱藏軟體圖標、進程、廣告關閉鍵等,通過非法控制用戶手機的手段,將用戶的手機流量變現牟利。2022年8月,牛某、高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12月,檢察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公司、被告人牛某、高某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均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根據被告公司以及被告人牛某、高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後的認罪態度、積極退贓等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作為手機軟體開發創業者,應當具備正確的企業刑事合規意識,將刑事合規嵌入企業經營管理中,在法律框架允許的範圍內開發優質的應用軟體。本案中,牛某、高某明知彈窗推送廣告信息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須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誌,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的法律規定,卻仍然以身試險,非法控制手機系統。相較其他計算機信息類犯罪,這種犯罪行為更具有廣泛性、隱蔽性及危害性。本案判決依法有力懲處了違法人員,也為維護網際網路清朗環境作出了示範,維護了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

版權聲明:文章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