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里的錢能不能給家人用?
如何辦理「家庭共濟」?
關於醫保卡使用的一些疑問
國家醫保局進行了梳理回答
一起來了解
醫保卡里的錢可以給家人用嗎?
如果職工醫保卡里的錢是指醫保個人帳戶餘額的話,這是可以的。參加了職工醫保後,通過辦理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個人帳戶是可以授權給已參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於支付合規醫藥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等。
舉個例子,李明的兒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醫購藥需要個人負擔100元。李明職工醫保個人帳戶里還有餘額,辦理「家庭共濟」後,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職工醫保個人帳戶里的錢支付這100元,這就是「家庭共濟」。
如何辦理「家庭共濟」?
參保人(一般是共濟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地方專區、當地醫保部門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等「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功能模塊,實現線上辦理,具體途徑由各統籌區醫保部門向社會公開;操作智能設備困難的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也可以在線下醫保大廳辦理。
只要是家庭成員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濟」嗎?
不是。只有辦理了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的家庭成員才能享受個人帳戶「家庭共濟」政策。
如,李明的媽媽、兒子和岳父都參加了職工醫保,而且個人帳戶都有餘額。其中只有他的兒子跟李明辦理了「家庭共濟」,李明只能用兒子個人帳戶的餘額進行費用的支付。媽媽的帳戶因為沒有辦理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不能用於共濟支付。岳父不屬於「家庭共濟」成員的範疇,不能辦理「家庭共濟」。
職工醫保參保人醫保卡里的個人帳戶基金是可以給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須符合兩個前提:一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參加了基本醫保(包括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二是辦理了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家庭共濟」。同時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濟」成員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濟人不能享受共濟人的醫保報銷待遇,即可以把個人帳戶里的錢給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報多少還是依據他們所參加的醫保制度來,參加職工醫保的,享受職工醫保的相應待遇;參加居民醫保的,享受居民醫保的相應待遇。
辦理「家庭共濟」後,就醫購藥應該使用誰的醫保卡?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就醫購藥都必須使用患者本人的醫保卡。「家庭共濟」政策「共濟」的是職工醫保參保人醫保卡個人帳戶的錢,而非醫保卡本身。
醫保遵循的原則是「本人參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濟」後該原則不變,參保人依然用自己的醫保卡看病就醫,按規定享受本人的醫保待遇。
不使用本人的醫保卡就診會有什麼後果?
不使用本人醫保卡進行挂號就醫是「冒名就醫」,輕則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重則構成違法犯罪。
所謂「冒名就醫」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醫保憑證,在定點醫藥機構挂號就醫並享受醫保結算待遇,以此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這裡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參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辦理「家庭共濟」的家庭成員。
家裡的老人行動不便,子女可以代買藥嗎?
可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託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身份證明。」
因此,在老人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下,子女可以代為購藥。但在購藥時需要使用服藥者本人的醫保卡,並出示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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